遇交通事故要谨防“代赔骗保”
3·15消费观察
日前,广东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召开了专班工作会议。会议通报,去年,协会协助会员单位完成刑事立案4件,涉案人员51名、涉案金额约1000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代理退保”“代办理赔”等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已屡被监管及执法部门曝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依法依规索赔,切勿相信“代办理赔”。
已有“骗保黄牛”因保险诈骗获刑
据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开展了大数据反保险欺诈专项活动,联合建设全国首个保单信息网络查控系统。据广东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保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简称“保通代理”)介绍,2023年,该公司共排查长险风险保单1.7万余件,保单退保率压降至3%以下。
由于交通事故中人伤理赔涉及环节多、手续复杂,且部分消费者对医疗相关费用不甚了解,就产生了“骗保黄牛”人群。
近年来,监管及执法部门严打击利用非法手段获取保险利益的行动不断升级,其中不乏“代办理赔”保险诈骗被判刑的先例。2022年11月,“人伤黄牛”团伙诈骗案件涉案人员李某、罗某等就因保险诈骗罪,被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判刑并处以罚金。
骗保者多在医院物色交通事故伤者
记者梳理多个“代办理赔”案件发现, “代办理赔”多数在各大医院物色交通事故伤者,压低赔偿标准,欺骗伤者称通过其代理可以获得更多赔偿款。随后,与伤者订立口头或书面代理索赔协议,由骗保者一次性支付伤者一定数额理赔款(即“买断协议”),或者根据最终的保险理赔款抽取提成(即“分成式协议”)。
获得“授权代理”后, “代办理赔人”会通过虚高评残、恶意挂床骗取住院补贴、隐瞒和截留赔款等手段,欺诈伤者和保险公司。后期,还可能经过法院诉讼判决方式,非法提高保险公司赔付成本,损害伤者和保险公司的利益。
人保财险提醒,车辆发生人伤交通事故后,切勿听信“索赔代理”“咨询公司”人员的承诺,更不可开具个人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交与“代办理赔人”代诉讼、代领赔款。“损伤未痊愈不要急于评残,待身体完全康复后,提前咨询保险公司鉴定流程,双方共同委托预约鉴定,亦可接受保险公司伤残自评服务,减少奔波劳累,也可避免产生理赔争议。”
监管部门提醒,有些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提供虚假材料,沦为骗保者们违法犯罪的工具,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追究刑责。
典型案例
轻信“热心人”代为理赔“人伤”又“破财”
市民唐某骑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多发性骨折。经保险公司初步核定,损失10万元,待手续齐全后即可理赔。其后,一位“热心人”李某在医院找到唐某,称可代办保险理赔,帮其索赔20万元。唐某按要求提供了身份证、银行卡等材料,签署了代理协议。协议约定代理费为赔偿金的10%,赔偿金低于20万元则不收费。此后,李某开始伪造理赔材料,以伤者名义向公司索赔。
在审核理赔资料时,保险公司发现材料疑点众多,协商无果后,将该理赔案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按前期核定的10万元赔付。由于唐某和李某签订了“代理协议”,“热心人”李某反过来向唐某索要代理费;李某更威胁若不支付代理费,则举报其伪造部分理赔材料。最后,唐某支付了1万元代理费。可谓“人伤”又“破财”。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冬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