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积极做好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各项工作 对挤占挪用国债项目资金等将严肃追责
央广网北京10月25日消息(记者于琦)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张世昕在10月25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改委从编制规划和推进项目等方面积极做好有关工作,为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做好准备。
一是加快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按照国务院部署,我委抓紧牵头组织编制《以京津冀为重点的华北地区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规划》,北京、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5省市也分别编制地方规划,以高质量规划引领恢复重建工作。
二是提前做好项目准备。9月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地方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抓紧筛选准备了一批重点项目,同时督促地方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为国债发行使用打下了坚实的项目基础。
三是研究建立项目工作机制。与财政部等研究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工作机制,明确了项目筛选、要素保障、推进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安排,提前推进准备工作,确保国债资金一旦到位后,能够快速精准直达具体项目,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张世昕表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将会同有关方面,积极做好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各项工作:
抓紧建立工作机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将抓紧与教育、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审计、气象、林草、地震、消防救援等部门,建立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和央地协作,统筹做好国债项目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组织做好项目筛选。抓紧组织各地方,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梳理报送一批符合投向领域、前期工作成熟、经济社会效益较好的项目。抓紧组织开展项目筛选审核,尽快选定项目并下达项目清单和安排金额。
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快推进国债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强化用地(用海)、环评等要素保障。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地方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新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项目能在今明两年形成较大实物工作量。
着力抓好监督管理。通过在线监测、现场督导等方式,加强对国债项目开工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项目顺利建设实施,恢复和提升受灾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对挤占挪用国债项目资金等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