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涉企奖补资金伸黑手,严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琰报道 近日,重庆市江北区科技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苏留昶受贿案一审公开审理,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或单位在奖补资金拨付、材料审核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贿赂,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此案涉及利用奖补资金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的问题。这一问题并非个例。在涉企奖补资金申领和发放上做文章谋贪腐,侵害国家和企业利益,值得警惕。
涉企奖补资金数额大、服务对象多,需严加监管
近年来,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一些地区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特别是加大涉企资金补贴力度,为企业发展增强动力。以重庆市江北区为例,该区经济发达,中小企业众多,每年发放的惠企补助资金批次多、金额大。据统计,仅2022年至2023年,共发放涉企奖补资金7.41亿元,惠及企业436家。
然而,由于涉企奖补资金密集、数额较大,负责该项工作的党员干部服务对象多、责任重,个别党员干部动起“歪心思”,通过各种隐蔽复杂手段,贪污侵占、吃拿卡要、合谋骗取涉企补助,严重破坏营商环境。
“企业达到享受政策的标准,但是在如何发放、何时发放等方面,相关职能部门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为权力寻租提供了机会。”苏留昶案的办案人员介绍,苏留昶所在的科技部门拥有较多的项目引入指标和惠企资金,他凭借“一把手”在审核、管理、评审等环节的关键作用,对经手的所有涉及奖补资金项目“雁过拔毛”,想方设法从中捞取好处。
想要补助先交钱。此前,江北区科技局对某企业提交的申请奖补资金相关材料进行把关时,苏留昶找到该企业负责人熊某某,故意向其透露自己欠债的信息。熊某某为了顺利申请到奖补资金,被迫向苏留昶的债权人支付70万元,并以“行贿人转款—债主账户收账—直接冲抵债务”模式,掩盖受贿真相。通过这种方式,苏留昶收受熊某某贿赂共计218万余元。在这类行为中,当事双方形成长期“交易合作”关系,以及稳定隐蔽的利益输送链条。
除了在奖补资金上直接做手脚外,苏留昶还为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后门”,使得奖补资金多发错发。他长期与某公司负责人大搞利益输送,明知该公司不符合奖补条件,还帮该公司出谋划策、争取补助,最后让该公司获取到不应享受的租金和研发经费补贴共计375万元。
无独有偶,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郑玉连,2016年上任后,与一些企业负责人相互勾结,通过虚构事实、伪造项目、编造材料等手段,骗取国家专项资金。郑玉连2017年帮助和龙市溢鑫木业有限公司申请到省级补贴资金15万元。作为回报,企业负责人金某某将申请到的15万元补贴资金折合成30%的干股赠给郑玉连。
经查,2016年8月至2022年6月,郑玉连在担任和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在组织企业申报奖补项目资金中拿提成、吃回扣,在14个奖补项目申报过程中收受企业贿赂69万元现金和15万元干股。2022年,郑玉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和龙市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郑玉连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典型案件暴露出相关领域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部分单位重业务轻党建等问题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张海军根据正在查办的案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概括了涉及奖补资金腐败的几种典型表现:有的公职人员为了谋取私利,在审核把关时故意弱化条件、放宽政策,帮助本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争取政策和奖补资金,导致奖补资金在实际审核发放管理过程中“跑偏走样”;有的公职人员借机敛财,人为增设资格门槛,提高相关科室审核权重,以此达到吃拿卡要的目的;有的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直接贪污侵占、克扣截留奖补资金,甚至与企业串通,合谋骗取补贴。
出现这类问题,根本原因是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党性不纯,利欲熏心。例如,苏留昶把挣大钱当成人生目标,既想当官又想赚钱,梦想着“人前受尊敬、人后坐拥万贯家财”的生活,遂将黑手伸向工作领域。
这些党员干部能够在涉企奖补上动手脚,其中一个客观原因是相关领域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苏留昶许诺并授意将企业奖补资金给特定企业主体,以牟取私利,暴露出该单位在涉企奖补资金审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存在漏洞。同时,相关项目在申报、审批、研究、资金兑现等环节信息公开不到位。各部门的涉企奖补发放等项目监管统筹协调机制有待完善。
郑玉连案也暴露出一些单位重业务轻党建、重大事项容易出现“一言堂”、项目资金申报审核不严,工程项目、资金申报名额优亲厚友,影响了企业对营商环境的信心。
扎紧涉企奖补“钱袋子”,确保奖补资金规范管理高效使用
涉企奖补政策能否落实好,关系到企业切身利益和发展动能。
重庆市江北区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认为,在奖补资金的管理发放上,要对资金密集、自由裁量权较大的单位和关键岗位加强监督。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短板,该区纪委监委向职能部门发放监察建议书,联合区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制定“纪审联动+调研走访+监督检查+分析查核”的监督方案,就涉企资金奖补政策实施过程中奖补不透明、发放不精准、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既严查侵吞挪用专项资金、借奖补资金搞利益输送、吃拿卡要等问题,也不放过党员干部利用掌握的政策资源和内部消息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等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发现问题23个,推动整改问题17个,其他相关问题正在办理中。
“涉企奖补社会关注度高。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进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涉企奖补政策兑现,压实职能部门服务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塑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江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新表示。
张海军认为,预防此类问题,应当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经常性、常态化监督,织密监督网,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以有效监督保障惠企助企政策和奖补资金真正发挥应有作用。要加大惠企助企政策宣传力度和获得奖补企业信息公示公开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确保惠企政策和奖补资金审核发放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一些地区在涉企奖补资金规范发放工作上进行了有益探索。浙江省仙居县在涉企科技奖补资金规范发放方面完善工作流程,做到广泛宣传、严格流程、集体研究、联合审核。畅通相关信息渠道,确保企业对可享受的政策应知尽知。对涉及申报研发费等科目的企业,邀请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审计,汇总形成政策兑现明细表并向经信部门征求意见,筛查拟给予奖励的企业评级是否符合条件。负责科技奖补资金发放的部门召开班子会议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开展集体研究,商议确定最终方案,将最终资金分配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给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向分管领导专题汇报资金分配方案,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财政部门统一提交资金分配方案等材料至县长办公会议,经集体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兑付资金。在整个过程中,各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作用,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督促夯实责任、规范流程、堵塞漏洞,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切实筑牢涉企奖补资金规范发放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