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君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4-01-30 11:26 由 京法网事 发表于 #国内 2024年1月3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李玉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玉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依法追缴李玉君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来源:北京三中院 热门相关:挑战 一剑封喉 我的名字是什么 魔法之心 最好的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