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延长发行监管岗位和会管干部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禁止期
今天(26日),证监会就《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离职人员监管规定》新增三方面规定:
一是进一步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延长发行监管岗位和会管干部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禁止期,从离职后3年拉长至10年。
二是扩大离职人员监管范围。将从严审核的范围从离职人员本人扩大至离职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三是提出更高核查要求。中介机构要对离职人员投资背景、资金来源、价格公平性、清理真实性等做充分核查,证监会对有关工作核查复核。
(总台央视记者 董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