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长春人看过来,这些事办起来更方便了
5月28日,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推进公安政务服务便民利企提质增效新闻发布会。据悉,为推进公安政务服务便民利企提质增效,结合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和工作实际,长春市确定15项重点攻坚任务。
一、推进线下政务服务“一窗办”。
全市共190项治安、户政、出入境、交管等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实现 “全科民警” “一窗通办”;利用“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为群众提供查漏补缺、答疑解惑、疏解情绪等兜底服务;同步将户政、出入境、交管等领域167项高频事项纳入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实现群众“就近可办”。
二、推进限定时限事项“提速办”。
计划将6周岁以上补报往年出生、变更更正民族、变更更正性别、更正出生日期、更正公民身份号码、户口迁入乡村地区等6项户政业务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将大型群众性活动申报时间由活动前20个工作日放宽至15个工作日,审批时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将往来港澳个人旅游、商务、探亲、逗留签注和治病、诉讼等其他签注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交管非档案审核类牌照业务限定10分钟内办结,普通国产小客车查验业务限定30分钟内办结。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行动不便的重病患者、十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等特殊人群提供出入境证件“登门办证”服务,凭就医、上学等材料申请加急办理的由4个工作日缩减至2个工作日。
三、推进材料不全事项“容缺办”。
制定发布《全市公安机关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允许在主要材料具备、次要材料欠缺且符合法定情形情况下,企业群众作出规定时间内补齐相关材料的书面承诺后,对清单事项实行容缺受理,有效节约企业群众的办事时间和经济成本。
四、推进高频服务事项“简化办”。
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综合运用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全面梳理精简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推出“两个免于提交”举措,即凡是能够通过公安内网查询验证的信息原则上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交电子材料的原则上免于提交纸质材料。
五、推进更多服务事项“异地办”。
计划对出生登记、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等25项户政业务,中国公民出(国)境类共26项出入境业务以及省内居民申领驾驶证、私家车注册登记等3项交管业务实行“省内通办”;对户籍类证明开具、居民身份证补换领等14项户政业务以及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等15项出入境业务实行“跨省通办”。
六、推进个人证件类业务“一照办”。
在全市公安政务服务中心推广“一照通拍”,以出入境业务所需照片规格为标准,经人像比对与规格检测合格后,自动归集至证件照片库,窗口民警为群众办理户政、出入境、交管业务时,可即时调用证件照片,实现 “一照通拍、全警共享”。
七、推进企业员工驾驶证业务“专场办”。
拟为物流运输、学校等重点企事业单位开设重点驾驶人审验“周末专场”,解决企业驾驶人参加审验学习与工作时间安排冲突的实际困难;为外卖、快递企业开设摩托车考试“周末专场”,进一步满足企业员工申领摩托车驾驶证需求,为企业用工提供便利条件。
八、推进轻微交通事故处理“视频办”。
借助视频通话技术,交通事故当事人通过“交管12123”APP 一键报警即可与事故视频快处中心接警员视频连线,在接警员的引导下完成事故信息采集、证据固定、事故认定,快速引导事故撤离现场,减少交通拥堵,提高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保险理赔效率。
九、推进电子驾驶证应用“在线办”。
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 在线申领电子驾驶证,在配合交警执法查验,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等交管业务时,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同时,驾驶人在保险理赔、租赁车辆、职业招聘时,可出示电子驾驶证,相关单位在线核验驾驶资质,更加便利群众驾车出行,服务企业行业发展。
十、推进城市货车通行“放宽办”。
充分考虑群众搬家、市场保供等日常需求,放宽民生物资运输车辆通行限制,赋予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管理政策,对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原则上不限行,持续提高城市货车通行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便利化水平。将四环路设置为保障民生货运车辆专用通道,在交警支队业务大厅为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医药用品、邮政寄递、应急物资等保障民生货运车辆办理通行证,便利车辆通行。
十一、推行居住证申领认证“拓展办”。
凡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外来流动人口可直接申领居住证,不受在公安机关登记满180天限制:本人通过购买、租用、借用等方式,在居住地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能够提供物业、供热、燃气、水务、电力缴费记录或社区证明等实际居住满180天证明材料的;父母或子女在居住地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所有权满180天,通过公安机关信息核验或提供证明材料能够证实相关直系亲属关系的;在居住地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符合人社部门 A、B、C、D、E 五类人才认定标准并持有吉林省高层次人才评定证书的。
十二、推进人员落户“稳定办”。
计划以“稳定居住、稳定就业、稳定生活来源”为原则,凭购房合同或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营业执照、亲属关系证明、人才评定证明、中专及以上学历毕(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即可落户。推行城镇无住房可落户、乡村无土地可落户,进一步取消落户限制,实现“人来就能落、想落就能落”。
十三、推进海外企业保护“跟踪办”。
建立海外企业警务联络员制度,为长春市在海外企业和项目一对一安排联络员,提供证件办理、风险提示、政策咨询等服务;建立境外华侨吉林商会常态化服务机制,发挥驻外警务联络官作用,为经济纠纷、劳务纠纷和侵害人身财产权利等事项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保障。
十四、推进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包容办”。
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动态调整不予行政处罚事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四张清单”;推行“首违不罚”清单,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鼓励和引导违法行为主体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十五、推进接报案与立案监督“码上办”。
群众通过扫描接报案与立案“码上监督”二维码填写上门报案信息,督促基层所队和法制部门对接报案与立案和“五个当场”落实情况开展核查,持续纠治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等执法顽疾,打通接报案与立案监督“最后一公里”。
目前,公安政务服务“一窗办”、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视频办”、电子驾驶证应用“在线办”、居住证申领认证“拓展办”、接报案与立案监督“码上办”已经全面推行;个人证件类业务“一照办”、企业员工驾驶证业务“专场办”、城市货车通行“放宽办”、人员落户“稳定办”在朝阳、二道等主城区试点已经完成,计划于下半年在全市推广应用,其他措施将于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相关事项清单也将在措施落地后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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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昕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