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财政职能 助力中医药事业振兴
本文转自:运城日报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 助力中医药事业振兴
运城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廉 宏
人才是区域发展的战略资源,是事业振兴的关键要素。近年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中医药强市的决策部署,持续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强化经费政策保障,为全市中医药人才工作顺利推进和政策有效落实提供了坚实支撑。
市财政局安排了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余元支持人才引进工作,在引进人才的见习期内主动作为、无缝衔接,保障工资待遇及早落实,确保高层次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安排5000万余元,支持公立医院人才培养、重点学科发展和“136”兴医工程;设立高层次人才购房基金,首期3000万元已经到位。此外,坚持普惠性与个性化、特殊性相结合,持续强化住房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交通保障、资金补助、职称评聘等各方面政策支持。
在保障群众健康方面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级财政克服困难,预算安排乡村医生素质提升计划经费208万元,主要支持“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工作。支持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建设,2023年已投入4500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1.5亿元。安排中医事业发展资金300万元,持续提高我市中医药事业的保障水平。
加大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力度。2024年我市争取上级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126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基层人才、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提升公立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支持打造区域特色中医医疗服务品牌。
畅通资金拨付渠道。积极对接卫健部门,第一时间拨付上级中医人才专项补助资金,并根据卫健部门分配方案,细化资金需求,加快支出进度,提高拨付精准度。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围绕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从三方面发力:一是构建经费保障制度。结合全市人才工作目标任务和财政实际情况,做到统筹安排、早列预算、专项列支,确保中医药人才工作有经费、政策落实有保障、长期规划有安排,切实保障全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深化政银合作,加大与股份制银行、地方银行的合作力度,通过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发运用住房保障类金融产品,用好高层次人才住房专项基金,更好地服务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三是构建资金管理制度。坚持用规范性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全面加强中医药人才资金绩效管理,推动中医药人才资金规范高效实用,确保中医药人才、资金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