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惩治!福建检察机关公布5个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性案例

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福州5月31日电 (谢星宇)“六一”前夕,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和全省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性案例,宣布组建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人才库。期间,还与共青团福建省委举行“检团护春蕾”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举行“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暨“检团护春蕾”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供图

近年来,福建检察机关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会上通报,2021年至2023年,福建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别为2004人、2045人、2065人,在全省部署开展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立案监督专项工作,调卷审查行政处罚案件669件,监督立案46人。同时,联合多部门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经济救助、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救助,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福建检察机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或者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对于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当严则严。

此外,福建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根据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严重程度、身心发育程度、心理偏常状况、日常表现和生活环境等情况,针对性采取专门教育、军事训练、公益劳动等手段,分级分类开展行为纠偏,一体落实“保护、教育、管束”措施。

会上,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宣布组建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人才库,带动提升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推动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普法教育提档升级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

期间,福建检察机关与共青团组织“检团护春蕾”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同步举行。据了解,项目将在检察机关衔接福建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司法社工参与涉案未成年人帮教救助以及检团共建观护帮教基地等领域深入合作,服务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才。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福建省委共同签订“检团护春蕾”合作备忘录。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供图

发布会上还公布了5个福建省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性案例——

案例一: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推动新兴业态专项整治深化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案。案例二:漳州市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机制创新+数字赋能”助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再升级案。案例三: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加强网络犯罪预防治理,多维度守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案。案例四: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探索“社区矫正+专门学校”模式,以家庭支持促推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案。案例五:宁德市古田县人民检察院严厉打击网络性侵犯罪,综合履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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