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机关聚力画好文物保护“同心圆”
本文转自:陕西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张英)6月6日,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即将来临之际,省检察院召开“依法惩治文物犯罪 守护三秦历史文脉”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工作情况,发布了5个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典型案例。
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妨害文物管理犯罪案件177件529人,起诉204件750人,有力打击和震慑了文物犯罪。针对文物犯罪链条化的特点,检察机关围绕文物交易纵向深挖关联犯罪,围绕团伙关系横向追捕追诉漏犯,围绕涉案文物追缴持续发力,实现全链条打击、一体化防治。依托陕西数字检察中心数据整合、线索流转、态势分析功能,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数字模型的构建与运用,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转变,以数字检察促进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提质增效。
全省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刑事+公益诉讼”机制,加强内部融合履职,实现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的衔接和协同。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4件,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出公告或征询意见172件,起诉8件,均取得良好办案效果。通过凝聚外部打击合力,充分运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重大案件介入引导侦查、案件会商等方式,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固定等提出意见,确保精准打击。同时,通过涉案文物鉴定、保管和移交、信息共享等方式,不断加强与法院、海关、文物等部门的合作,携手画好文物保护“同心圆”。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结合办案深入查找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及时向文物、文旅、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提出整改建议。针对文物犯罪中出现的地下文物交易活跃等新问题,及时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拍卖行、古玩交易市场、网络平台等的监管力度,推进交易市场源头治理,着力清除相关领域乱象。同时,深入城镇、农村、基层单位,通过公开听证、组织庭审观摩等方式,宣传相关政策法律,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增强群众保护文物的法治意识。
省检察院加强与省文物局合作,拓展全省文物犯罪“两项监督”线索来源。同时,通过非刑罚性处置措施织密处罚法网,做好行刑双向衔接工作,力争形成与行政机关协调联动、互促互助的文物保护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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