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持续加大“明中都遗址”保护力度
本文转自:滁州日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喻 松 通讯员王 艳)《凤阳明中都城和明皇陵遗址保护条例》2021年实施以来,我市主动作为,创新思路,全力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址保护传承,取得一系列工作成效。
2021年,明中都遗址入选国家《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荣获“2021全国文化遗产旅游百强案例”、2021“全省十大文物活化利用优秀案例”;2022年,明中都遗址获评“2021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2023年,明中都遗址宫殿院落与水系遗存获评安徽重大考古新发现。
明中都遗址所在地凤阳县将文物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2030年总体规划,将明中都皇故城等文化遗产作为整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凤阳全县土地利用规划图上标注为文物保护单位,落实“先考古、后出让”,确保重要文物在城市建设中得到有效保护。设立明中都皇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正科级事业单位,具体负责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委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修编《明中都皇故城及皇陵石刻保护规划》。在遗址保护方面,该县本着依法依规、让利于民的原则,投入征迁安置补偿资金13.8亿元,完成了明中都皇故城遗址公园征迁项目。在遗址考古方面,完成了前朝宫殿组群、承天门、涂山门、内外金水桥等遗址的考古,解决了多个未解之谜,刷新了许多旧有的认知,考古工作取得重大突破,荣获“2021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同时,稳步推进文物保护展示工程,先后高标准完成西北角楼及部分城墙、西南角楼加固、涂山门遗址、明皇陵环境整治、午门遗址加固工程等。明中都外金水桥和宫城环境整治三期、承天门等展示项目正在实施中。
为积极推动遗址活化利用,凤阳县委托中国建筑设计院建设历史研究所,开展明中都遗址价值专项研究,为明中都城遗址的整体保护、合理展示利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遗产地协调发展等提供理论基础和工作依据。2017年启动明皇陵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总投资9000余万元,实施重点项目11个,整体提升景区环境和品质。2021年12月,明皇陵景区被评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年游客接待量20余万人次。2023年,明中都城皇故城文化旅游区已经通过4A级旅游景区景观价值评定,计划2025年完成4A级景区创建,2026年完成5A级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