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美兰检察院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模式
本文转自:法治网
“检察蓝”守“未”成长
海口美兰检察院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模式
6月5日上午,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邀请区妇联、区教育局、区团委、区关工委代表及美灵小学30余名师生代表,走进检察机关,聚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共筑未检梦,齐心育花朵。
“去年以来,我们坚决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充分发挥‘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履职优势,探索建立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的新工作模式。”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铮表示,相关工作经验被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办公室推介2次,一个案例获评2023年度全国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未检工作连续两年在全省基层检察院考核中排名第一。
据了解,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做到宽容不纵容、厚爱又严管;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引入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创新“一站式”联合矫治的教育模式,同步帮教301名涉案未成年人,先后有88人重返校园、96人顺利就业。
针对监护人不履行、怠于履行或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不到位现象,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对“问题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共发出督促监护令343份,举办大型家长课堂66场,有力地促进“甩手家长”能依法带娃。
为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牵头与区民政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六家单位会签《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意见》,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相关制度。
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未成年人文身等问题,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发现涉未公益诉讼线索17件,立案16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0份进行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对辖区511家住宿经营场所是否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开展专项检查,对18家违规经营者进行训诫、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理。
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还组织38名年轻干警成立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团队,通过办理的具体案例开展防校园欺凌、防性侵、防毒品等法治宣传。联合美兰区妇联开展“百万家庭共成长”家庭教育社区乡村行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未成年人检察案件,进一步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走深走实,深度融入全省‘护苗’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加有力地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傅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