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
本文转自:陕西日报
打击与治理并重 营造全民禁毒氛围
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
本报讯 (记者 张英)6月25日,省检察院召开“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强化禁毒综合治理,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主题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等情况,并发布4件典型案例。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批捕毒品犯罪595件943人,起诉毒品犯罪598件93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4件、撤案9件,对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54件,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出抗诉4件,对审判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8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办理毒品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26件797人,提升毒品案件办理质效。持续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与公安、邮政等部门建立打击和预防寄递毒品犯罪协作机制,加强跨省跨区域检察协作,依法打击利用跑腿、快递等寄递手段实施毒品犯罪案件23件。
本次新闻发布会发布的4件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全省检察机关预防和打击毒品犯罪的成效。其中,张某德非法买卖危险物质、乔某军等人贩卖毒品案中,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发现,当地群众尤其是农村地区长期以来在红白喜事中有用土制毒品咖啡因(俗称“汀汀”)招待客人的传统风俗。该院与县禁毒办、县公安局、当地村委会进行专题座谈,并向有关单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共同推进农村禁毒治理。目前,该地区吸食“汀汀”现象已基本禁绝。
王某、陈某贩卖毒品案中,针对犯罪分子利用UU跑腿为购买者运送“上头电子烟”的情况,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辖区6家寄递头部企业召开关于“七号检察建议”的座谈交流会,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络联动机制,并向公安机关和快递企业公开宣告送达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办理毒品案件中,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提升群众识毒辨毒能力,教育引导群众防毒拒毒,营造全民禁毒良好氛围,推动“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