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化:案件质量评查 助力案件质量提升
本文转自:人民网-湖南频道
“书证复印件未注明出处、取证时间,无提供人和两名取证人签字,末页未盖章、未盖骑缝章或盖章不规范等。”“违纪违法事实材料制作不规范、未写明违纪违法事实所适用条款、被审查调查人未逐页签名……”安化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会现场,评查人员从细微之处“把脉问诊”,逐一反馈发现的问题。
今年4月,湖南安化县纪委监委开展了2023年度全县案件质量评查。此次评查严格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说明》,在案件程序、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条规适用、文书使用和制作、涉案款物处理、处分执行等方面,对43个单位办理的92个案件按片区实行交叉检查,按照优秀、合格、瑕疵和不合格案件四个等次进行评定,经初评与复核,县乡两级纪检监察组织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升,未出现瑕疵案件和不合格案件。其中,经过评定及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第一纪检监察室承办的李某、夏某某违反工作纪律案等10个案件为更优,被评为2023年度全县十大优秀案件。
“起初,大家认为评查就是来‘找茬’的,参加评查后才觉得大有裨益。评查前我们认真学习审查调查相关工作规定,评查中大家相互交流、取长补短,能学到很多东西,对今后开展案件审理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新任乐安镇纪委副书记黄娅参加完交叉评查后感触颇深。
评查只是手段,提升才是目的。为充分运用好评查结果,该县纪委监委对照评查过程中查找出的5个方面12个共性问题,系统分析、提出建议,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进行通报。要求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确保真查真改、立行立改。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以评促改、以改提质,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胡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