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行船舶注意!江苏海事提升防汛应急响应等级
受长江中上游来水和连续强降雨影响,长江江苏段水位持续上涨,江苏省水利厅于7月1日12时15分,发布长江江苏段洪水黄色预警,根据《江苏海事局防汛应急预案》,经综合研判,江苏海事局决定,自7月1日16时起,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海事部门提醒:
渡船、旅游客船要严格执行禁限航相关规定,严禁超抗风等级航行、超定额载客、强抢船头横越等行为,超警戒水位时载客、载货数量不得超过核定定额的80%。
小型船舶避免夜航,锚泊时选择流速较缓、底质条件好的安全水域,抛妥双锚,加强锚泊值班和甚高频值守,保持主机处于随时可用状态,谨防走锚。
进江海船要加强开航前自查、舵机间值守、船员应急操作情况等检查,防范发生失控险情。拟通过和畅洲下口、嘶马湾、福姜沙等复杂航段,注意提前落实拖轮伴航协助等安全措施。锚泊期间值航行班,加强锚位监测,防止走锚。
船舶通过限制性桥梁水域前,要实时掌握船舶吃水和桥区水域水位变化,留足安全系数,确保舵、锚、主机辅机、航行信号、导航设备等处于良好技术状态,船长亲自指挥操作,轮机长在机舱值守,防范高水位、高流速和船舶失控造成“船碰桥”险情。
(总台记者 唐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