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

宏观经济治理是对宏观调控理念与思路的重要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充分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加强财政、货币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经济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但也要看到,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给我国宏观经济治理带来了诸多风险挑战。在此背景下,如果继续沿用以往的调控方式,不仅调控效能会下滑,还可能带来一些“副作用”,亟需通过改革创新,形成与新时代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宏观经济治理思路及措施。

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强调,要“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宏观经济治理能力”。“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首次将“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作为“提升政府经济治理能力”的首要内容。此次全会再次提出“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并从完善宏观调控体制、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进行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以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是党中央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的最新理念,也是中国特色宏观治理的又一重要理论成果。全会《决定》强调“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提出了“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探索实行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把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都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要求,有助于促进各项政策举措“同向发力、形成合力”,继而转化为有效的经济增长率。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实现政策体系高效协同的枢纽环节。《决定》对财税体制进行了全面的审视和规划,在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改善民生、防范财政风险以及推动国际经济合作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从多个维度部署发力,强调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在顶层设计上,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在金融监管上,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在金融服务上,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等,锚定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金融强国建设。

从全局出发、从系统出发,在多重治理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实现相向发力,是宏观经济治理的基本方法论。下一步,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加强从政策制定到执行全链条管理,强化结构政策、增长政策与稳定政策的协同配合,进一步提升我国宏观经济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经济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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