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发布新标准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寄宿制小学生和初中生每生每年分别补助1250元、1500元
日前,杭州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27个部门联合修订的《杭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4年版)》(以下简称《杭州标准》)印发实施。这是《杭州标准》于2022年发布以来的首次修订,是杭州市以标准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成果。
据悉,2022年7月,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市发改委牵头制定了首个《杭州标准》,推动了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与之对应,2024年1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并要求各地市对照省级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完成本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修订工作。
总体来看,经修订后的2024年版《杭州标准》共包含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军有所抚、文有所化、体有所健、事有所便11个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具体包括26个类别126个项目,覆盖人的全生命周期。
就2024年版《杭州标准》而言,全面衔接了国家、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又结合杭州实际,突出保障重点,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就业等方面新增和提升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
其中,与2022年版《杭州标准》相比,新增项目5个。包括幼有所育中的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老有所养中的村(社区)居家照料服务、探访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文有所化领域中的数字文化服务。完善或规范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方面相关表述的项目71个,主要涉及生育保险、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就业服务和管理、健康教育与素养促进等方面。
与《浙江标准》相比,提升的项目16个。如“学有所教”中我市根据国家最新政策提升了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寄宿制小学生和初中生每生每年分别为1250元、1500元,非寄宿制小学生和初中生每生每年分别为625元、750元,寄宿和非寄宿学生每生每年比《浙江标准》分别高250元和125元;“住有所居”中扩大了公共租赁住房的服务对象范围,增加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病有所医”中基层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达到50%左右,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大病保险的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0%以上。
另外,2024年版《杭州标准》新增的项目23个。比如“学有所教”增加进城务工子女义务教育补助,对义务教育学校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数补助每年每生200元。“劳有所得”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服务,为有就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应的招聘和就业指导服务。“病有所医”增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向城乡居民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