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划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浙江出台实施意见
近日,浙江省民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水平,促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
对于如何划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意见》给出了明确指示。将根据全省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确定,计算公式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省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量化比例。同时,还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财政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在30%—40%的区间内确定本地区的量化比例。
此外,《实施意见》提到,要严格标准确定程序。各设区市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意见,根据当地实际研究提出调整方案,在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级财政、民政部门的意见后,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确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