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到2025年,所有县(市、区)麻风患病率控制在1/20万以下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省麻风防治工作,近日,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等14部门联合制定了《山东省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到2025年,将进一步巩固基本消除麻风危害成果,全省所有县(市、区)麻风患病率控制在1/20万以下,麻风患者完成治疗时新发生2级畸残比控制在2%以下;到2030年,达到全面消除麻风危害目标,全省所有县(市、区)麻风患病率持续控制在1/20万以下,麻风患者完成治疗时新发生2级畸残比为0。
近年来,山东在麻风防治领域取得了许多成果:全省麻风症状监测单位麻风疑似病例转诊指标完成率达到100%;麻风密切接触者年检查率、可疑线索年报告率达到100%;新发麻风密切接触者高危人群预防性治疗率达到90%以上。全省麻风新发病例治疗前氨苯砜综合征风险位点检测率达到100%,患者联合化疗规则治疗率达到100%,患者年随访率达到100%。全省麻风患者和麻风畸残者年康复服务率达到90%以上,医保待遇得到全面落实,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公众麻风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麻风密切接触者麻风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为完善麻风防治措施,《规定》要求,要阻断麻风传播,提升患者早期发现水平。市、县(市、区)级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原则上每半年开展1次麻风病例主动筛查活动;要完善协同监测体系,完善麻风疑似病例院内转会诊制度,神经科、风湿科、眼科等科室发现麻风疑似病例后应及时转至皮肤科进行鉴别诊断,或进一步转诊至上级麻风防治专业机构进行处置;要加强流动人员管理,提高病例鉴别诊断水平,加强麻风实验室诊断技术能力建设,提高麻风查菌技术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同时开展化学预防干预,实施新发麻风病例家庭内密切接触者等高危人群预防性治疗工作。
为规范病例治疗管理和做好患者畸残预防,《规定》明确,要创新管理模式,加强麻风规范管理,做好麻风联合化疗及治疗麻风反应药物日常管理,提高国产药物供应比例,并实施精准治疗,实施新发麻风患者治疗前氨苯砜综合征风险位点检测,开展耐药监测,定期随访探视,为难治患者以及合并结核病等疾病的患者提供个性化治疗,提高治疗效果。在患者畸残预防方面,定期进行风险评估,组建畸残矫治医疗队,免费提供防护用品、辅助器具以及畸残矫治手术服务,加强麻风治愈者康复知识培训和畸残预防,促进麻风患者的心理、社会和职业康复。
此外,《规定》提出,要加强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各级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应建立麻风防治科普资源库,组建科普专家库,创作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科普作品;针对性开展卫生主题日的集中宣传活动,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等为契机,多部门联合,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通过网络知识问答、防治技能竞赛、演讲比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开展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列宣传活动;将麻风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范围,同时探索在大学校园和社区开展麻风健康教育活动,倡导大学生和社区群众走进麻风村,科学认知麻风,传播健康知识。
为优化麻风防治体系,《规定》要求,要健全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麻风防治体系,加强麻风防治队伍建设,实施麻风防治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到2030年,省级麻风防治专业机构防治骨干达到30人以上;每市至少培养2-3名市级麻风防治骨干,每个县(市、区)至少配备麻风防治专兼职人员3-5名。同时要将麻风监测报告纳入山东省传染病监测预警信息系统,继续推动综合性医院参与麻风症状监测工作,加强信息整合,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还要统筹做好新发、再发感染性皮肤病防控,加强海分枝杆菌感染和头癣、疥疮等新发、再发感染性皮肤病监测,在全省设立10-20个监测点,定期开展病例监测报告。各地要认真落实符合条件麻风患者和麻风畸残者的基本生活和医疗救助政策。要针对麻风院(村)休养员平均年龄较大、老年病多发的现状,应增设固定医疗服务点,或安排有相应临床诊疗资质的医务人员定期巡诊,为院(村)休养员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服务;必要时为有需求的休养员安排院(村)外住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