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专项行动整治“顽疾”!重庆将集中整治这些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近日,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重庆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集中整治,围绕货车、网约车、大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等,分期分批集中开展1号、2号、3号、4号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赢道路交通安全“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以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亡人事故仍然频发,重大涉险事故多发,暴露出网约车平台公司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派单,网约车线下非法揽客、超员超速;货车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停车,货物装载不规范,源头装载企业把关不严;租赁大客车企业只收费不管理、非法从事经营活动,学校、旅行社租用未取得客运许可的车辆开展活动等系列问题。”市安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集中整治,将针对道路交通领域存在的“顽疾”,按照系统性思维,全链条整治要求,一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二查车辆运行状态是否良好;三查动态监控等强制性技术手段是否落实到位;四查道路行驶是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行为是否及时处理;五查非法违法运输经营行为。

据了解,根据集中整治行动部署,从即日起至9月底将开展“1号行动”——集中整治集装箱、罐体、大件运输等货车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违法、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超限运输、不落实动态监控管理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企业、工地“六不出场、两不进场”制度落实情况,加强货车出门装载管理。

10月开展“2号行动”——集中整治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网约车平台公司违规派单,网约车超员超速、线下揽客、违规跨区域经营、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

11月开展“3号行动”——集中整治大客车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营运客车超员超速、违规载客、闯禁限、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冒险在等外公路通行,“两非一租”大客车非法营运,学校、旅行社租用未取得客运许可的车辆(渝安道办〔2024〕58号明确的2098辆禁用租赁大客车)从事旅游研学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驾驶人“四态”检查、车辆例保例检、发车前安全检查等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严禁“带病上路”。

12月开展“4号行动”——集中整治危险货物运输车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危险货物运输车超速、闯禁限、高速公路违法停车、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未按规定制作运单、罐体逾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源头充装或装载企业未开展“五必查”、运输货物与罐体介质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集中整治将坚持每月一调度、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每月一约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属地(行业)监管责任,加大监管执法、督查督办、追责问责力度,推动难点问题解决,确保重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市安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区县两级将成立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专班,由安委办统筹指导,道安办具体牵头负责,公安交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教育等部门主动靠前,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推动集中整治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为从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市安委办要求,各道路交通企业要对照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围绕“人、车、路、管、环”等重点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特别要针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超速疲劳、违法停车、集装箱、罐体、大件运输车辆紧锁装置锁定不牢固、租赁大客车车辆技术管理不到位、动态监控制度不落实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整治。

同时,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市安委办要求,交通运输部门要全面加强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对路面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文旅、教育部门要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执行“五不租”要求;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落实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责任。

据悉,集中整治期间,市安委办将牵头组织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典型突出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对整治期间发生的道路运输事故,应急管理部门将限期查明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管理问题及监管部门履职情况,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整治期间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的企业,市道安办将定期开展约谈通报。

上游新闻记者 张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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