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多项措施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新业态从业人员接近46万人,已经成为全市非常重要的就业群体和劳动大军。”8月29日,在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科长陈斌介绍。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主要指线上接受互联网平台发布的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工作任务,按照平台要求提供平台网约服务,通过劳动获取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近年来,我市新业态从业人员不断增加,主要涉及灵活用工平台、家政服务、电商销售、网约车司机、外卖小哥、快递服务、网络直播等。

据介绍,为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市严格落实人社部编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多举措推动相关工作。

一是有效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获得必要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二是平等协商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规则,确保劳动者获得合理劳动报酬。

三是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积极组织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同时,将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个人权益得到保障。

四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企业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司法诉讼、法律援助等法定维权服务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为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陈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