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水文中心联合市河长办开展河湖健康评价水质监测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据《山东省河湖健康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8月28日至29日,泰安市水文中心联合泰安市河长办开展河湖健康评价水质监测工作,用专业技术手段推进河湖健康评价。

此次监测工作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要求进行取样、分析,水质检测项目为pH值、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总氮、总磷、重金属等37项,具体工作由市水文中心水质科组织实施。

河湖健康评价是河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检验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的重要手段,泰安市水文中心将继续发挥水文优势,持续为市河长办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准确可靠的数据,助推河道水质稳定达标,为河长制管理考核工作提供有效支撑,切实推进泰安市水环境面貌整体提升。

(通讯员 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