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昨天傍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经过综合研判会商作出决定,9月15日18时起提升我市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Ⅲ级。市防指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防御台风应急预案要求,全力做好台风防御各项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5日19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扬州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发出防御台风Ⅲ级应急响应重点工作提示,要求各有关成员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全力做好台风防御各项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船舶管控:所有渔船全部回港避风或就近避风,除必要的值守船员外,其他人员全部撤离上岸;长江扬州段的船舶在河口、港池及闸内安全水域避风;港口码头处于停业状态。
2.景区关停:全市景区(点)、公园、户外游乐场所等全部关闭停业,停止一切户外文旅活动。
3.高空作业:所有户外在建工程高空作业全部停工。
4.地下空间:重点部位现场前置排涝机泵、挡水板、沙袋等常备物资,根据城市道路和地下空间及低洼易涝区域受淹受涝情况,全力排除积水。
5.转移安置人员:加强近江沿湖养殖、沿江临港企业、危房、简易工棚等危险区域巡查、管控,坚决防止撤离人员复返。
6.重要基础设施:全力保障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减小台风灾害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7.宣传报道:组织协调指导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各类媒体及时报道台风信息及防御动态,宣传防灾避险常识等。
通讯员 朱秋丽 记者 周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