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关于部分街镇进一步做好“六停”期间相关措施的通告
根据气象部门信息,受第14号台风“普拉桑”外围环流影响,浦东新区9月20日5时16分发布中南部暴雨红色预警。按照《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当相关区域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除政府机关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可采取临时停课、停工、停运、停航、停园、停业等措施。用人单位要根据上述规定,明确应当或无须上班的人员和情形条件并告知职工。对于应当上班而不能按时到岗的职工,要及时与本单位联系。职工因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造成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作补偿,不得以此理由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
如遇险情或灾情,可拨打便民服务热线12345或110、119求助。
注:中南部16街镇包括川沙新镇、康桥镇、三林镇、东明路街道、航头镇、周浦镇、宣桥镇、惠南镇、新场镇、祝桥镇、老港镇、书院镇、万祥镇、大团镇、泥城镇、南汇新城镇。
浦东新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