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条立法后首宗煽动案判决!香港特区政府:任何人想煽动社会仇恨必难逃法网
【环球网报道 见习记者 孟媛】综合“橙新闻”、文汇网等港媒9月19日报道,一名27岁男子于今年6月12日身穿印有“港独”口号上衣,并佩戴印有“港独”诉求英文缩写的黄色口罩,在香港轨道交通石门站外游荡时被警方截查。该男子早前承认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的罪名。19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入狱1年2个月,是首宗《基本法》第23条立法下煽动罪加重刑罚的案件。香港特区政府19日晚发出声明表示,被告被定罪及判处监禁,说明有任何人想要危害国家安全、煽动社会仇恨,都必然难逃法网。香港是法治之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犯法的人必会为所做的恶行付上法律代价。
据“橙新闻”报道,特区政府发言人称,裁判官在判刑理由书中清楚表示,本案的煽动字句内容涉及鼓吹特区政府脱离中央的合法管治,以破坏社会安宁及公共秩序的方式去实践他的主张,严重危害国家统一及领土完整。此外,裁判官亦清楚表示,被告人企图挑起他人对特区政府和执法部门的仇恨和藐视,造成社会的撕裂和分化,如法律不及早介入,会导致社会再次陷入乱象当中。
发言人还表示,《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保障言论自由、和平集会、游行和示威自由等基本权利。《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相关条文已经清晰划分非法的煽动行为或言论和合法的建设性批评,有关用语也并非含糊。
发言人重申,“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属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2024年3月1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全票通过,于3月23日正式实施。回归祖国近27年后,香港特区顺利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是“一国两制”实践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有利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有利于保障香港全体居民的根本福祉,有利于保护世界各地来香港投资的合法利益,真正确保香港长治久安、“一国两制”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