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患于未然 雅安名山区对地质灾害隐患报告实行有偿奖励
为切实加强全区地质灾害排查工作,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查找地质灾害隐患,为专业排查单位提供地质灾害隐患信息。近日,雅安市名山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并印发《雅安市名山区地质灾害隐患报告奖励办法(试行)》,最高奖励达10000元。
据介绍,该奖励办法所指的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和财产安全、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现有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除外。名山区常见的地质灾害有崩塌、滑坡等类型。
“奖励办法适用于名山区境内的广大群众,适用范围涵盖了名山区境内的人居环境、区级及以上交通道路沿线、旅游景点和工矿企业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名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奖励发放公平公正,奖励办法还细化了隐患上报和认定程序。
人民群众发现疑似地质灾害隐患后,可及时报告隐患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镇政府(街道办)派出人员对疑似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现场核实,初步判断为地质灾害隐患后,以书面形式转报名山区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送内容包括隐患位置、类型、规模、近期变化迹象,威胁对象及财产等特征。名山区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收到报告后安排驻守技术支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地核查,对报告的地质灾害隐患予以核实认定。
奖励办法明确,对发现上报并确认的规模为小型,险情级别为小型的地质灾害隐患,给予报告人500元奖励;规模为中型,险情级别为中型的地质灾害隐患,给予报告人1000元奖励;规模为大型,险情级别为大型的地质灾害隐患,给予报告人3000元奖励;规模为巨型,险情级别为特大型的地质灾害隐患,给予报告人10000元奖励。
其中,小型地质灾害险情的判断标准为受灾害威胁人群在3户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中型地质灾害险情为受灾害威胁人数在3户以上、6户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大型地质灾害险情为受灾害威胁人群在6户以上、10户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为受灾害威胁人群在10户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该奖励办法由名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名山区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李丽 王建明 文/雅名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