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电子运单》国标实施 禁止显示完整收寄件人信息

4月7日消息,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涂刚今日表示,《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设立专门章节,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内容。具体包括:一是禁止显示完整的个人信息;二是推荐对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三是规范个人信息相关内容的读取权限。

据澎湃新闻报道,涂刚表示,在《快递电子运单》国标实施过程中,起草组将持续做好标准的解读和培训工作。该国标于2023年2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了国内快递电子运单的类别、组成及规格、区域划分及信息要求、技术要求、环保要求、试验方法、运输和储存等。

《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规定:

快递企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应采取措施,避免在电子运单上显示完整的收寄件人个人信息。收寄件人姓名应隐藏1个汉字以上,联系电话应隐藏6位以上,地址应隐藏单元户室号。

快递电子运单上隐藏的、加密的信息内容,仅限于快递企业及其授权的第三方、相关管理部门,使用相关设备合法读取。

快递企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宜采用射频识别(RFID)、手机虚拟安全号、电子纸等技术或产品,对快递电子运单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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