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市场机制 促进煤电转型发展
【环球网报道 记者齐琛冏】聚焦“创新市场机制 促进煤电转型发展”主题,3月7日,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主办、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室承办的“新型电力系统沙龙”在北京举行。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首席专家陈宗法,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专委会委员、博众智合能源转型中国电力项目主任尹明,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室主任林卫斌,中国能源研究会双碳产业合作分会主任黄少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能源经济室研究员朱彤,自然资源保护协会中国区副主任游梦娜,自然资源保护协会清洁电力高级顾问王万兴等多位专家参加了研讨。
陈宗法认为,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意义重大。一方面,有利于体现煤电对电力系统的容量、支撑、备用价值,有利于煤电企业固定成本的回收、稳固煤电板块的收益,减少电力市场的不确定性、减轻煤电企业的生存压力,提高煤电新项目的投资积极性,更好保障我国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另一方面,有利于促使煤电加速向调节型和兜底保障型电源转型,支撑新能源快速发展与高比例消纳,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构建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促进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2023年煤电行业实现整体“扭亏”,但煤电企业仍未从根本上摆脱困境。在陈宗法看来,随着鼓励煤电“两个联营”、允许电价上浮20%、出台容量电价、煤电企业整体“扭亏”,“十四五”以2023年为转折点,在此后两年以及“十五五”期间,煤电发展将有所增长、提速,但能否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国企“苦撑”的煤电领域,如期实现国家调增后的煤电规划目标仍有待进一步观察。
对此,陈宗法建议从企业主体、国家政策、市场机制协同发力,实现煤电可持续发展,以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坚决守住能源安全底线。容量电价下的煤电企业并不能“躺赢”,更不能“躺平”。
尹明表示,煤电容量电价是一个过渡性措施,最终还要回归到容量市场。他认为,针对存量煤电机组,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实施不应该与固定资产折旧挂钩,对于折旧、延寿之后的存量煤电机组应该一视同仁,这对控制煤电增量很有意义。
另外,他认为,考虑到供热季的热电机组是“以热定电”,以保障供热为重点,对电力系统发电充裕性和调节能力的贡献很有限,因此供热季的热电机组不应该享受煤电容量电价机制。
林卫斌表示,面向新型电力系统,促进煤电转型发展,需要探索政策与市场协同发挥作用的有效机制,要着重机制的动态调整与优化,要充分考虑中国的实际,在中国式能源治理体系下探索保障可靠性、灵活性和经济性有机统一的煤电转型发展机制。
黄少中认为,促进煤电转型发展,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要在基于政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完善煤电规划布局,发挥引领指导作用,明确煤电在“双碳”目标及新型电力系统下转型发展的目标、路径及步骤;二是完善价格政策,包括煤电价格联动政策、容量电价政策及辅助服务补偿政策;三是完善市场机制,包括处理好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及辅助服务市场的衔接;四是促进电力市场、绿证市场和碳市场的协同发展;五是促进煤炭企业与发电企业多种形式的联营发展;六是促进煤电与新能源的融合发展。
朱彤建议,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需要进一步优化。因为国际方面的容量机制,既有容量市场也有行政性补贴。但未来不论是选择容量市场还是选择政府补贴式的容量机制,必须尽快把电力现货市场稳妥有序加快全覆盖。认识容量机制一定要在能源转型的大框架下考虑,进而分析煤电价值。不能两极化:一谈保障能源安全,就批准一堆煤电项目;一谈能源转型,就控制煤电发展。
王万兴表示,新能源低运行边际成本和较高系统成本会给市场参与方带来挑战。我国应在系统梳理充裕性与灵活性需求与相关技术经济分析的基础上,综合施策积极推动低碳转型,並尽可能使社会成本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