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研究:碳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迎来重要更新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铝冶炼行业>意见的通知》(环办便函〔2024〕86号)(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涉及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核算指南》)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铝冶炼行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核查指南》)针对铝冶炼行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制定了相应的核查技术指南。
兴业研究团队分析认为,相比于生态环境部2023年10月18日发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填报说明 铝冶炼》,本次《核算指南》有两个重要更新。
首先是修改非化石能源电力间接排放计算方法。在计算铝电解工序交流电耗排放时,除企业自发自用和直供重点行业企业使用且未并入市政电网的非化石能源电量对应的碳排放计为0外,《核查指南》将通过市场化交易购入使用的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对应的排放量也计为0。
其次是加强数据管理和信息公开。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要求,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以及向社会公开其年度排放报告中的排放量、排放设施、统计核算方法等信息的要求,《核算指南》对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分别规定了数据质量控制方案要求、数据质量管理要求、定期报告和信息公开格式要求。
兴业研究预计未来水泥和钢铁行业的非化石能源电力核算将得到同样修订,地方碳市场电力排放因子有望参考《核算指南》适时更新。同时,兴业研究团队建议下一步加强绿证与碳市场衔接机制研究,建立统一信息管理平台,避免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环境权益重复开发和利用;并妥善考虑纳入重点行业间配额公平,维护全国碳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