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处罚多家股份行分支机构,涉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账户等
【环球网金融综合报道】6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披露一批处罚信息,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三家股份行支行被罚。
其中,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南湖北路支行因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被罚款22万元;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因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账户,被罚款25万元;中信银行乌鲁木齐青年路支行因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核不严,被罚款50万元。
华夏银行乌鲁木齐长春路支行因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核不严、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被罚款30万元。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南湖路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账户被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