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如何处理逃兵?从电影《兵临城下》说起
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对战争感兴趣;不是所有上战场的人,都会意志坚定毫不动摇。也正是因为这种人之常情,让一些士兵们有了最极端的表现,这就是逃亡和抗命。因为宗教信仰,因为政治动机,因为爱情和家庭,或是纯粹因为胆怯,都可能会成为他们违反纪律、扔掉武器的原因——比如电影《兵临城下》中那些倒在督战队枪口下的新兵们。另一种情况则是对上级不满,就像是《勇敢的心:世界大战》里的埃米尔,从头到尾,他都是一位正直的军人,但面对战友们的不幸,他在忍无可忍之下,杀死了残暴不仁的长官。
抗命和逃亡的现象古已有之,在古代,它们发生的频率远远高于今天:事实上,在19世纪之前,走上战场的士兵们远不像后来那般意气风发、兴高采烈——在很多情况下,他们要么是被强征到战场的,要么只是为了军饷和战利品而战。如果战争旷日持久,或是主力部队一败涂地,大部分士兵都会选择从军营逃跑——毕竟,在大众不知“国家”和“民族”为何物的年代,坚守职责的荣誉感可能远比不上田里的收成贵重。
但随着民族国家形成,逃兵和抗命变得愈发为人所不齿。自19世纪以后,虽然战争愈发残酷,逃兵的比例却大幅下降了。在1812年、美国的对英战争中,有超过14%的美国士兵开了小差,但到一战时,美军逃兵的比率已经下降到了不足1%。
最初,出于一种朴实的荣誉感,逃亡和抗命经常被直接安上“怯懦”的标签,军方也会简单粗暴地对当事人处决了事。直到近代,一些心理学家才发现,问题也许不能一概而论:战场上的血腥场面会给当事人带来强烈刺激,进而产生精神障碍。它们不仅影响巨大、且难以恢复,有时连激励和威胁都无济于事。按照一份统计,在一战结束后的25年,各国的疗养院中仍然躺着超过5万名因精神创伤无法正常生活的患者。毕竟,只要想象一下那些被炮弹炸碎的尸块,很难有人不大惊失色,转身逃走。
但有些身处后方的军官却认为,抗命和胆怯是一种无法饶恕的罪过,因此必须给与最严厉的惩戒。更重要的是,如果不能以此“以儆效尤”,这种行为还会引发其他士兵的效仿,导致军队的纪律彻底崩溃。正是因此,在一战期间各国进行的军法审判中,逃亡和抗命的惩罚一般是最严厉的,其从审判到执行的速度也最快——一般情况下,军事法庭一做出判决,犯人就会被直接押往刑场。
油画:《逃兵》,由俄国画家创作于一战期间
谁来进行枪决?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各国军队。和杀敌不同,参与行刑的官兵实际是将枪口对准了自己的战友。不仅如此,最初,行刑者往往是从后方抽调的轻伤员,由于一种推己及人的心态,他们通常会对受刑者表示同情——毕竟,他们自己都还没有从战争的创伤中恢复。
树立在西欧一战战场上的、纪念因逃亡而被处决者的雕像
一些犯人的情况也会让行刑者内心不安。其中一个例子发生在一战的西线,当时,一支行刑队发现,在带往刑场的途中,这名逃兵哭得撕心裂肺,始终不肯走下囚车——因为他当时才只有16岁。为了让他就范,行刑队不得不用烈酒把他灌醉,但即使如此,许多行刑者还是拒绝扣动扳机。
随着一战继续,违反军令被处决者的数量不断增加,更多问题也浮出水面,一些参与行刑因为精神备受打击,甚至拒绝返回前线。为减少行刑者的心理负担,法国军队采取了一种办法——这就是把枪决对象捆得像粽子一样,并且尽可能不让他们露脸。
一名见证者后来写道:
“有2个死刑犯被从头到脚捆绑起来,用厚厚的绷带遮住脸,同时,他们的胸前还挂了一块正方形的布料,作为瞄准的参照点。随后,这2个无法动弹的可怜人就像是服装店里的木制模特一样被背下卡车、带到刑场——直到今天,我脑海里还经常浮现出这两个‘活人包裹’的可怕形象。”
一战中,法军在检查一名被枪决的逃兵
这不是当时各国军队采用的唯一办法。有时,军方还会强制要求死刑犯的战友们行刑。在高级军官们的看来,这些战友也有连带责任,因为他们没能做到防微杜渐、将违反军令的苗头掐灭在萌芽阶段。另外,通过让潜在的“被影响者”目睹受刑者的惨状,它也可以杜绝“厌战情绪”在同一部队蔓延。
当然,对于战友们来说,在亲自扣动扳机前,他们一定会经过激烈的斗争。为减轻心理压力,各国军队通常会告诉行刑者,其使用的子弹中有一部分是空包弹。虽然这些子弹的比例可能不到十分之一,但它确实减轻了行刑者们“枪杀战友”的心理负担。
由于逃兵和抗命者都属于“犯罪者”,在被枪决之后,他们的名字并不会被镌刻在纪念碑上,甚至军方都不会为他们树立墓碑。至于他们的亲属只会在一段时间后接到一张纸条,表示此人已在某地死亡,但其中根本不会提到死亡的原因。
空包弹,为减少行刑者的心理负担,上级会随机向他们的步枪中填充这种弹药
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同时期,军法执行的力度差异也很大,总的来说,在战局恶化或者陷入僵持时,军法通常要比平时更为严厉。其中一个例子发生在1914年,当时,英国军队正在前线节节溃败,期间的死刑判决占到了一战总数的三分之一。
虽然在战争中,这些消息都被军方刻意隐瞒了,但不少案例还是在战后逐渐揭晓。由此产生了激烈的争论,其核心在于是否该对违反军令者进行严厉惩戒:事实上,逃兵和抗命者的罪责,更多在于拒绝遵守义务——他们并没有侵害他人的生命或合法权利,其带来的损失,也只是未能贯彻上级的命令,或是让部队凭空出现了减员——但现在,这些人却要被处以极刑,这一点违背了法律中“罪责与刑罚相适应的原则”。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某些高级军官的蠢行会导致成千上万名士兵死亡,但他们却极少承担责任,甚至还被当成英雄一般对待。
但反对者却认为,这种观点掩盖了一个事实:逃兵和抗命者的行为蕴藏着主观恶性。他们不仅抛弃了为国效力的崇高使命,也出卖了战友,并会导致厌战情绪在军队中蔓延。如果不严加惩处,军队的纪律将荡然无存,前线将随之崩溃。从这个角度,抗命和逃兵虽然直接影响很小,但长远的危害却非常恶劣。
在二战期间,这些截然不同的观点催生了2种做法:一种主张对逃兵、投敌者和抗命者进行无条件的严惩,它们的代表是德国和苏联,另一种则认为刑罚可以适度放宽——虽然死刑判决仍然偶尔出现,但它们只适用于最恶劣的嫌犯。
对于苏军对逃兵的处置,人们总会第一时间联想到电影《兵临城下》中、督战队用机枪扫射撤退者的情形。这种情况当然属于戏说和夸大,但针对违反军法者,苏军的态度确异常严苛:按照一份统计,仅在1942年8月1日-10月15日的2.5个月中,督战队便在前线枪决了1189人。有的情况下,擅自撤退、部队崩溃和消极言论都会成为枪决的原因——这在历史上都是相当罕见的。
《兵临城下》剧照
当然,苏军的严刑峻法还不仅体现于此,另一个知名的例子是“惩戒营”和“惩戒连”:一部分违法的士兵将被编入其中“戴罪立功”。但由于这些单位执行的是突破防线、清扫雷区等危险任务,士兵阵亡率经常超过50%。因此,“惩戒营”和“惩戒连”完全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变相的行刑。
俄国电视剧《惩戒营》剧照
德国的情况同样如此:按照军法部门的记录,仅在1939-1944年期间,德军便处决了9395名各级官兵——即便其中有部分刑事犯,这一数字也令人震惊。但真正的处决浪潮发生在1945年。在这一年,纳粹德国已经奄奄一息。
和历史上许多穷途末路的军队情况一样,逃兵和抗命在德军中成了寻常现象,在一些单位,纪律不复存在。为了震慑逃亡者,德国宪兵和督战队会在后方搜捕一切有逃亡嫌疑的人员。汉斯·冯·卢克——德军的一位团长——就回忆过一个事件,他派遣一位副官前往后方领取车辆,在旅馆稍作停留期间,这名副官遭遇了宪兵,随后便被按上“临阵脱逃”的罪名处决了。
战争末期进行的处决通常不会经过任何审判,更没有辩护人和取证环节,在通常情况下,受害者只会在胸口挂上一块牌子,随后被吊死在道旁的树上或路灯上。更为骇人的是,直到德国投降之后,一小部分德军司令部仍在执行战时的枪决判决,甚至盟军司令部表达抗议都无济于事。
一名在战争末期被处决的德国军官,牌子上的字样是“我勾结了布尔什维克”
与苏联和德国相比,西方盟军的做法显得更为“温情脉脉”。二战期间,美军和英军有超过10万人有过临阵脱逃、抗命和开小差行为,但最终因此被判处死刑的只有48人,但其中大部分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无论总数和比例,它们都比一战时期低得多。
其中一个例子是美国士兵艾迪·斯洛维克(Eddie Slovik)。1944年8月,开赴前线途中,这位曾有过犯罪经历的新兵选择了开溜。最初,他装作迷路,跟着一支加拿大宪兵部队在后方游荡,后来真相揭晓后,他又被送回了前线,但这次,他还是没有在部队中待多久。几天后,一队美军宪兵在后方拦截了斯洛维克。
根据这位士兵2次临阵脱逃的行为,其所在部队的军法委员会决定判处他死刑。期间,委员会进行了3轮复审和投票,并最终维持了这一决定。1945年1月,斯洛维克被行刑队枪决,尸体被埋在了一座军事公墓的一角,与之一道埋在此处的是数十位犯强奸和杀人罪被枪决的官兵——他们都是脸朝下埋葬的。
一般认为,法庭的态度之所以如此严厉,与当时美军的处境有关,尤其是在斯洛维克所在的第28步兵师。在1944年末到1945年初,该部队经历了2场血腥战役,伤亡率超过了70%。许多人认为只有严惩“软骨头”,才能告慰坚守岗位的牺牲者。
随军牧师正在为斯洛维克进行临终弥撒,此人也是美军处决的最后一名逃兵
事实上,斯洛维克也是因为逃亡而被处决的最后一位美军。二战后,虽然逃兵和抗命仍在美军中时有发生,但这些人再也不需要面对行刑队。不仅如此,“统一司法法典”也取代了“战时条款”,虽然在其中,逃亡和抗命依然是重罪,但犯人通常会被送往后方进行长期的审判,而不会像斯洛维克那样,被前线部队临时组建的“军法委员会”判处死刑。
同样,在民间,死刑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争议,如今,一些国家已废除了这种刑罚,有的仍然会做出死刑判决,但执行却会被拖延很长时间。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军事领域。
当然,这种做法也引发了新的讨论:对于某些怙恶不悛的罪犯,有期徒刑明显过于轻微了,不仅如此,它还有引导和鼓励犯罪之嫌。直到今天,类似的讨论仍然广泛存在于媒体和法律界。问题的关键在于,司法本身是一座精巧的天平:如果过于偏向犯罪者,正义就无法得到伸张,但如果无原则地加重刑罚,犯罪者就会成为新的受害对象。人必须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这一点毋庸争议。但具体该如何实现正义?怎样才能确保足够的公平?这一问题将始终困扰着人们,并在未来检验他们的智慧和道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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