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民宿变“民诉”
厌倦了普通酒店的千篇一律,风格多样、更出片、性价比更高的民宿越来越受到年轻消费者的喜爱,民宿在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乡村民宿大多位置偏僻且为自建房。一些民宿房屋改建后存在安全隐患,卫生状况堪忧;个别民宿存在虚假宣传问题,甚至制定“霸王条款”,遇到旺季单方面涨价毁约。尽管消费者不断投诉,此类现象仍屡禁不止。
今年年初,国家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正式实施。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民宿作为非标准化住宿,具有经营主体多元、房源分散、管理灵活、个性多样等特点,短期内很难彻底标准化。此外,与民宿快速发展的势头相比,当前规范民宿发展的监管制度体系尚未完善,且行业和国家标准并未对所涉各部门的监管职责予以整合。
解决上述问题、防止民宿变“民诉”,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打造良好的服务保障体系。公安、文旅、住建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引导从业者树立长期经营意识,对部分问题民宿及时加以整改,牢牢守住民宿安全、卫生、合规的基本底线。
在提升水平方面,民宿产业应朝着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的趋势发展。比如,与专业企业“强强联手”,聘请专业管理人员,对民宿管家开展常态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告别“散装”经营。除了提升民宿品质,真实有效的宣传同样重要,不能让消费者“拆盲盒”,“所见即所得”是将消费者变成“回头客”的关键。
此外,还要为消费者畅通维权渠道,降低维权成本。消费者也应增强维权意识,遇到纠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平台应为消费者提供投诉窗口,积极回应并处理投诉,以防民宿经营者搞“一锤子买卖”,促其自觉守法诚信经营。
“宿”是民宿的基本需求,其核心价值是“民”。“民”体现在客人对生活的体验上、对当地文化的融合上。因此,仅有硬件服务是不够的,要在“软件”内涵上加以丰富,才能让消费者更好享受“诗和远方”。(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樊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