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不满一年的申请人如名下无成套住房,执行首套房信贷政策

继北京市离婚限购政策正式废止后,北京再优化楼市政策。

4月22日,网传文件显示,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根据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为更好支持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北京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执行口径作出如下通知:2024年4月23日后签订购房网签合同,且离婚不满一年的房贷申请人,如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成套住房,执行首套房信贷政策。各银行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工作人员确实了这份文件的真实性。其表示,信贷政策由银监部门牵头,住建委是会商的签发单位,具体贷款业务的操作需与贷款银行确认。

此前,为规避购房家庭通过离婚手段享受首套住房贷款政策的情形,北京市于2017年3月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2017年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中国央行出台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上述通知称,近期,购房家庭通过离婚手段享受首套住房贷款政策的情形有所增加,这既影响了调控政策效果,也容易产生财产纠纷、还款能力下降等问题,增加商业银行住房信贷风险。因此,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业内认为,此次对于离婚后住房套数认定的调整,是在今年3月27日废止“离异后任何一方3年内不得购房”后,对离婚购房政策的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今年3月,于2021年8月5日起施行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显示“已废止”。该政策显示,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对此,北京市住建委相关工作人员回应,“自3月27日起,离婚限购政策不再执行。”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此次政策落地后,北京夫妻离异后家庭名下无房,即按首套资格、首套贷款计算,即在城六区/非城六区购房,利率由4.55%/4.5%降至4.05%/3.95%,首付比例由50%/40%降至30%,购房门槛和购房成本较之前明显降低,对受此政策限制的合理购房需求释放具有一定带动效果。从市场表现来看,今年春节后,北京房地产市场整体表现稳定,3月,北京二手商品住宅成交超1.4万套,4月以来(4月1日-21日),二手商品住宅成交8247套,市场保持一定活跃度。

陈文静认为,此次政策调整,意味着在市场过热时期出台的政策有望陆续退出,向市场释放出进一步优化政策的积极信号,对市场情绪的回升有望产生有利影响。当前北京房地产政策整体仍较为严格,未来限制性政策存在继续优化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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