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因版权违法行为被罚1万元:曾因广告违法等多次被罚
天眼查App显示,3月16日,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因版权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罚款1万元,处罚单位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处罚依据为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13修订)第十八条。
此前,该公司因未尽审查义务、广告违法行为等多次被罚,累计处罚金额7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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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马化腾,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