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佳山、周天一:中国春节推动世界文明交流互鉴
中国春节即农历新年,是我国最普遍、最重要的节日,包含着丰富的民俗活动,其节日民俗活动在哲学、伦理、社会关系和文化心理等方面,都具有极为重要的社会功能和文化象征意义。现代春节同时也是全世界华人身份认同、文化认同的最重要载体之一,凝结着所有中华儿女的情感寄托和精神归宿,而且具有着全球范围的广泛文化影响力。
然而,很多人并不了解,尽管现代春节是在阴历初一,但庆祝春节这一民俗本身则来自作为阳历的、并在2016年被正式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二十四节气。阴阳合历的中国农历,也就是中华民族的时间观念、时间制度的形成,经历了几千年漫长、艰辛的探索历程。
公元前427年,中国战国初期开始施行“四分历”,运用四分术逆推得出公元前1567年,是甲寅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时冬至合朔,也就是一直延续到今天的农历的时间起点。虽然历史上各朝代使用的历法并不相同,但总的观念和逻辑都是阴阳融合、阴阳合历。“阴历”指的是月亮围绕地球运转的周期,“阳历”指的是地球围绕太阳运转的周期,二十四节气即属于阳历。二十四节气不仅与现行公历契合,四分历也领先于同期的古希腊、古罗马。
太阳一个回归年运行360度,共经历24个节气,在“四分历”的应用阶段,中华民族就开始通过与太阳运行轨道基本吻合的北斗七星的运行轨道,来确定时间和节气。因此,我们的一岁分为四时,一时为三个月,一月为两个节气,二十四节气就是将一年中地球围绕太阳运转的轨道分成24等份,每15°一份,每个节气的度数均等而时间不均等;其目的就是为了通过掌握一年中的时令、气候、物候等变化规律,有效指导农耕文明的生产生活。汉武帝太初元年,中国有完整资料的第一部传世历法《太初历》,把形成于秦汉时期的二十四节气正式列入历法之中,并明确一年为12个月。
将二十四节气列入历法,是二十四节气服务于农耕文明的生产生活,充分走向制度化的一个历史性的标志,也是二十四节气发展和普及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在随后的两千多年时间里,中华民族始终没有停下探索完善的天文历法的历史步伐。不仅如此,在探索天文历法的过程中,中华民族格外注重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鉴。清朝顺治年间颁行的《时宪历》,结合了欧洲天文学成果,废除了把全年平分二十四等份而确定二十四节气的方法,而是正式采用以太阳的位置为标准确定二十四节气的“定气法”,并一直沿用至今,在东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有着非常深远的文化影响。
现代春节的出现,是选择了适应中国人的四时节令观念,即阴历正月初一为春节新年,正月十五月满象征团圆,是中华文明融入和适应现代世界体系的产物,并不断释放着新的生命力。不同形态的春节民俗,及其背后所依托的二十四节气,凝聚着中华民族的智慧,是中华文明对世界文明不可替代的原创性贡献。中华文明所具有的突出的创新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守正不守旧、尊古不复古的进取精神,决定了中华民族不惧新挑战、勇于接受新事物的无畏品格。在当下,更为重要的是能否让海内外更广泛的中华儿女,都参与到这场以春节为代表的传统节日文化形态的当代迭代发展进程中,并创造出具有为未来提供新的文化认同资源的节日文化内容。
总之,以春节为代表的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其面向世界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并不是“照着讲”,而是“接着讲”,是以当代中国精神为指引,讲述中国故事,向世界传达中国理念,并创造性地转化出新的当代文化内涵,不断地在更高维度完成创新性发展。我们恰恰是要以更为开放、更为包容的心态,从当代走向更为开放的未来,在更好地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同时,为推动世界不同文明在交流互鉴中共同前进,提供新时代的中国经验。(作者分别是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副研究员、北京市文联签约评论家,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