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丰:发展新质生产力呼唤制度创新
新质生产力正在成为中国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着力点之一。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固然需要努力促使科技创新发挥主导作用,同时也需做好制度创新,引导和规范生产关系以及产业生态等领域出现的一系列新变化。
首先,新质生产力会带来新的生产要素,催生新型生产关系。回顾历史可以发现,第一次工业革命使煤炭更广泛地进入人类生产生活领域;第二次工业革命中,石油和电力伴随汽车等行业的发展成为新的生产要素和生产资料;第三次工业革命则使信息等成为人类经济的重要因素。而在当前以人工智能、大数据、新能源等为显著特征的新一轮技术和能源革命中,数据、算力、算法甚至二氧化碳等都在越来越多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因此,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特别重要的一点,是要把推动人工智能和绿色低碳革命的新质要素纳入生产之中,并从企业、行业和国家等各个层面着手建立新型管理制度以及法律法规。
其次,发展新质生产力会产生新的业态,这也需要配套制度加以保护和规范。第一次工业革命带来以大规模机械化生产为特征的纺织业、以火车和汽动轮船为代表的交通产业;第二次工业革命中交通产业进一步更新和丰富,有了汽车,另外还有了电力等新的二次能源产业;第三次工业革命中则出现了新的计算机和互联网产业。这些新产业新业态往往都伴随着新的企业和行业管理,政策层面也不断有新的制度诞生。比如交通产业变革催生了交通法的演进,英国19世纪中期就颁布了“红旗交通法”,世界其他各国后来也都逐渐有了自己的交通法,并且随着交通产业发展不断变化更新。再如,随着信息产业发展,对应的法律法规也不断出现,美国上世纪60年代就颁布了《信息自由法》,后又制定《计算机安全法》《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政府信息安全改革法》等更多相关法律。
在当下新一轮工业革命中,“人工智能+”又给交通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比如无人驾驶汽车等,这使现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迫切需要更新。同理,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的发展尤其是与更多行业融合,及时补齐相关立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格外关注的领域。某种程度上,哪个国家能够尽早建立和完善既促进新技术市场化,又能防止相关伦理、安全和隐私等方面问题的法律法规,哪个国家就能更早也更好地收获新技术带来的果实。
第三,新质生产力催生新业态的同时还会带来产业格局层面的重大变化,带动新的产业体系出现。而要适应更大变局,就需要有基于更高视角和认知的战略前瞻,在规划上进行超前部署,在法律法规制定方面拥有先进理念和思想指引。而每当产业体系发生变革,首先一个问题就是如何保护传统产业的公正和平稳转型,这是历次工业革命和巨大变革中都需面对的情况。在这种转型中,如何使传统产业继续保持阶段性的有序发展并逐步实现平稳过渡,包括避免相关就业人员遭受过大冲击,帮助他们转向新的行业,都需要在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层面予以考量。
当前,新质生产力更多地产生于互联网、人工智能和绿色低碳等领域,这些数字化、新能源产业一方面对传统产业造成直接影响,另一方面又会与传统产业相结合并促进后者转型升级,以“互联网+”“区块链+”“AI+”甚至“可再生能源+”等方式促使那些产业焕发新的生机。另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同时也要具有布局未来的意识,如何前瞻性地在制度上为未来产业发展预留空间,也是制度创新的一篇大文章。欧盟2020年就开始反思“工业4.0”战略并对“工业5.0”进行谋划,这种做法值得借鉴。
总结起来,就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不仅仅是推动技术创新,不仅仅是加大研发投入等资源支持,同时还需要在企业、行业、国家层面的制度上有所创新,适应新质生产力带来的新要素、新业态、新产业,为新质生产力的动态发展建立良好环境,这样才能保证新质生产力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作者是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副理事长、北京交通大学碳中和科技与战略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