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和林:低空经济腾飞,需让安全先行
中国低空经济正加速起飞。自今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积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以来,低空经济成为了中国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代表。
我国之所以积极发展低空经济,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在低空经济产业上具备全球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是因为低空经济能够深度嵌入各种场景,如物流、救援、基建巡检、农林植保等,显著提升这些行业的运行效率。
目前,我国在低空经济领域具备显著规模优势。4月1日,工信部下属机构发布的《中国低空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4)》显示,2023年中国低空经济规模达5059.5亿元。在无人机领域,2023年我国民用无人机产业规模接近1200亿元,稳居全球首位,其中消费级无人机占全球份额达70%,工业级无人机占比也已过半。借助无人机产业积累的技术优势,我国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的研发也领先全球。2023年10月,中国民航局向亿航智能EH216-S颁发了全球首张eVTOL适航证,日前又为该飞行器颁发全球首张eVTOL生产许可证,标志着这种新兴自动驾驶载人飞行器已进入商用流程。据调研机构预测,2030年eVTOL市场规模将达到234亿美元。随着低空经济政策落地,我国低空经济发展也将进一步加速,中国民航局副局长韩钧预计,2030年我国低空经济规模将高达2万亿元。
相关政策重视、产业基础良好、市场前景广阔,低空经济未来势必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新动能。当然,就像汽车飞驰的道路依靠交通标识来维护行驶安全,低空经济的发展也同样需要保障。发展低空经济,安全是首要问题。首先,低空飞行器的技术安全性至关重要。飞行器,尤其是载人飞行器需要极致的技术安全保障。有关部门必须针对低空飞行器制定严苛的技术安全标准,督促企业提高低空飞行器动力输出、飞行控制、电机电控运行等方面的稳定性,严把安全关,将技术安全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
其次,低空空域需要一套与低空经济发展相匹配的管制规则。发展低空经济,低空空域管制规则是关键,因为低空空域飞行器数量增加会带来各种各样的新问题,如低空飞行器碰撞事故、禁飞空域划定以及潜在的利用飞行器犯罪行为等,相应地就需要在加强航空引导、引入保险和仲裁、强化立法与监察等各领域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对此,我国在制度建设上已先行一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早在去年6月便已发布,并于今年1月开始实施,配合去年年底发布的《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等法规,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我国低空空域管制制度的空白。
最后,发展低空经济需提升关键技术自主能力。由于我国高新制造业基础牢,大部分无人机、eVTOL配件都已实现了国产自主,如芯片元器件等少部分配件依然依赖进口。在产业链全球化大背景下,零配件供应链全球化本无可厚非,但考虑到无人机较为敏感的投射与信息摄录能力,提高关键配件特别是数字信息配件的国产化率是大势所趋。这既是为了产业安全,防止被“卡脖子”,也是从信息安全、控制安全角度出发的必然之举。
虽然一系列文件已从规则层面为中国低空飞行器的发展环境打下了基础,但面对即将到来的发展大潮,还需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在“放”和“管”之间寻找平衡。释放低空经济活力需要“放”,开放更多低空空域并减少投放限制;而“管”是低空区域安全的核心关键,所以二者需要平衡,不可偏废。二是要完善低空飞行器安全运行的相关配套,如用户信息登记及飞行许可发放平台,能为飞行器使用者划定明晰的管制范围,对误入飞行器予以警告、标识和追踪的低空空域管制系统,eVTOL的配套起降场地、航站、信标、通讯导航及充电与维保的各类基础设施等。
最大化低空经济发展,释放产业红利,需让安全先行,具体就是要落实到法规建设、基础设施、信息平台等层面。安全体系建设宜早不宜迟,赶在低空空域涌现出大量飞行器前就做好规范,让低空经济发展事半功倍。(作者是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