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厚何:婴幼儿在机舱哭闹,谁该管?

一名哭闹不停的幼童,在狭小封闭的飞机卫生间里,被两名陌生的中年妇女以“再哭就不让见奶奶”的方式进行所谓“锁门教育”,还将之录成视频放到网上。这一事件引起相当大的关注和争议。

笔者和大多数朋友一样经常搭乘航班,也已为人父母,既因携带婴幼儿同行感受过同机乘客的抱怨,也亲身经历过机舱里有婴幼儿、甚至不止一名婴幼儿在自己疲惫之极时的哭闹。将心比心,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烦躁乃至恼火,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然而,是不是就可以因此对正在哭闹的幼童进行所谓“教育”呢?

首先,在民航客机上“谁该管”此类事件?根据199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民航航班管理专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九章第三节及第十五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的事件,系承运人即相关航空公司的责任。乘客未经授权,无权对其他任何乘客实施包括“教育”在内的管辖权。乘客固然有权对座舱安静、舒适提出合理要求,但只能向机舱空乘人员进行反映,寻求后者的帮助和解决。越俎代庖,在机舱内实施普通乘客所不具备的管辖权已涉嫌违法。就是“征得家长同意”,也不是将幼童带入密闭空间进行“立规矩”的理由。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绑架、虐待未成年人。部分网友对两名中年妇女的行为表现出愤怒,但从“该谁管”的角度进行分析,这恐怕已远非道德范畴的问题。

其次,在这种情况下“该管谁”?中国各项现行法律均将不满8岁的未成年人视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便涉嫌违法犯罪等问题,也只能责成其法定监护人负责。如果涉及的是不满两岁的婴幼儿,他们处于牙牙学语、心智初开的时期,哭闹更多是孩童天性,即使打扰到旁人,其他人也应与其监护人进行沟通,寻求一个妥当的解决方法。无论如何,低龄婴幼儿的哭闹不是什么“主观错误”,成年人更应该表现出应有的理解和包容。

客观上,民航航班上婴幼儿哭闹给其他乘客带来困扰是一个普遍现象,航空公司及空乘人员有义务拿出有效的应对之策,以尽可能改善乘机环境。国际上,一些航空公司会指定专门的低龄婴幼儿“亲子座”,或者合理、温和地控制单次航班上的婴幼儿“密度”。如果出现乘客对婴幼儿哭闹的抱怨等,空乘人员需主动、冷静、积极、适当地进行沟通协调,充分考虑和兼顾多方需要及实际难处,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客舱环境。 

说到底,婴幼儿在机舱哭闹是个“事”,也确实不太好解决,最恰当的应对之策不是鼓励、放任类似越俎代庖的“教育”,更没道理苛责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限尚有十几年之遥的婴幼儿,而是需要责成和鼓励理应懂事、懂理、懂法的各方成年人分别做好自己的分内事:带婴幼儿乘机的监护人照看好自己的孩子,受婴幼儿哭闹打扰的乘客管理好自己的情绪和行为,空乘人员维护好机舱秩序与环境,再辅以相互理解、互谅互让的包容与体谅,机舱内大家共享的氛围和空间将会更加和谐舒适。(作者是旅加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