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起诉“吹牛”软件著作权侵权 涉嫌抄袭微信红包和表情
因认为聊天应用软件“吹牛”中所用红包和表情的界面涉嫌抄袭“微信红包”“微信表情”,涉嫌构成著作权侵权,腾讯公司将“吹牛”软件运营开发公司北京青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青曙网络公司)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等。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已受理该案。这是国内首例涉及“微信红包”著作权纠纷案件。
据悉,“吹牛”的应用软件由青曙网络公司开发运营,软件不仅提供即时通讯服务,里面还有红包收发等服务。腾讯公司向法院起诉称,经比对,“吹牛”的应用软件中的红包对话框、红包开启页与腾讯公司在先的“微信红包聊天气泡”“微信红包”等美术作品极其相似。同时,“吹牛”应用软件中提供的聊天表情与腾讯公司在先的“微信表情”美术作品也高度相似。青曙网络公司的相关行为涉嫌侵犯了微信红包、微信表情的美术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此外,青曙网络公司在其聊天应用软件中擅自使用与腾讯公司的知名“微信”应用中的红包、表情相同或近似的装潢,极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或误认,青曙网络公司的行为涉嫌直接攫取了原告设计和营销的成果,涉嫌攀附原告竞争优势、搭便车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等。
记者就诉讼相关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多次联系青曙网络公司,不过截至发稿,未能同对方取得联系。
公开资料显示,“微信”应用软件自投入市场以来,迅速积累了数亿的用户群体,并在相关公众中形成了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微信红包”是以用户在现实生活中的红包收发为设计依据,在收发流程、主视觉、品牌色、页面结构布局、设计规范、产品延伸等方面,契合用户的认知和手机轻量化需求,给用户在手机上带来一种创新的、有趣的收发红包体验。
“微信红包”推出之后,获得众多民众喜爱。微信官方公布的2018年春节期间微信数据显示,2018年春节7.68亿人使用微信红包传递新年祝福。
2016年12月20日,腾讯公司创作完成“微信红包2017新春版”美术作品,并于2017年3月6日进行作品登记。2016年8月29日,腾讯公司创作完成“微信表情系列1.0”美术作品,并于2018年7月20日进行作品登记。腾讯科技公司对其创作设计的橘黄色“微信红包聊天气泡”美术作品亦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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