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站与A站诉争金坷垃商标败诉 不服二审又被驳回
今日(8月19日),据新浪财经消息,B站与A站诉争金坷垃商标二审被驳回,维持原判(即依旧归属A站)。
2007年,肥料添加剂“金坷垃”的浮夸广告出现在电视上,后经过AcFun、Bilibili等视频网站网友恶搞剪辑之后,让金坷垃依靠鬼畜视频一炮而红,成了鬼畜区的经典。
企查查APP显示,B站关联公司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案件二审裁判文书公布,诉争商标为第53274052号“金坷垃”,引证商标为第18948647号,申请人为游艺星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A站)。
文书显示,幻电公司不服原判,认为引证商标已连续3年不使用,被撤销的概率较大,请求暂缓审理,等待撤销复审决定作出后,再对本案作出判决。原审中明确两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同,已构成近似商标。且两商标均为第9类,若共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容易使公众混淆。故驳回幻电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