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女子网上认识“高富帅”,跟着投资电影投了近80万……
近日,3名女子向记者反映
她们在网上认识了
3名假扮高富帅的男子
“3名男子称投资电影可获高额分红,诱导我们分别投资了39.8万元、20万元、20万元,合计79.8万元。 ”
“今年9月初,我突然收到一条涉诈风险提示短信,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胡女士(化姓)告诉记者。
为了拿回投资款
胡女士等人报警求助
女子
“跟着网上男友投资电影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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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份,一名自称‘梁某军’的人添加我微信。我俩比较聊得来,得知我单身,他对我展开追求,之后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其间,他给我规划未来,说要带我投资,我也没想那么多,就听他的投了钱,总共投了20万元左右。”符女士(化姓)告诉记者,“梁某军”称投资电影可获高额分红,让她与海南科×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签合同,“后来,我发现了很多疑点,感觉自己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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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遭遇和符女士相似,也有一名男子添加我微信,该男子塑造‘高富帅’人设,找我买房。两人聊了半年后确定恋人关系,之后他让我跟着投资电影,赚取高额分红。我相信了他,总共投资了20万元。”曾女士(化姓)称,目前她家里有老人生病了,急需这笔钱救治,“希望能尽快拿回投资的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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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胡女士也告诉记者,她之前在某平台出售一套房子,今年3月2日,一名自称叫“阮某全”的男子添加她微信,“他说要买我的房子。添加微信认识后,他利用过一些手段让我对他产生信任,让我把他当成家人,之后诱导我投资电影,并多次让我追加投资,我先后投了39.8万元,后来实在没钱了。今年9月初,我突然收到一条短信,提示称‘阮某全’的微信号为涉诈风险账号,我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胡女士提供的其与海南科×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影视产品合作合同》显示,签约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胡女士为乙方,支付后乙方占本片议价的0.012%,作为乙方对本片所享有的收益权比例,此为乙方计算收益回报的固定比例。
胡女士等3人表示
她们均未与3名男子在现实中见过面
影视公司
“钱可以退,但公司账上没有钱”
“在要求退款遭拒后,在律师的帮助下,9月28日我与海南科×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解除及保密协议》。按照协议,海南科×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在收到我寄回协议后45天内分3期退还投资款:第1期为收到寄回协议当天起15天内退还金额138000元,第2期为收到寄回协议当天起30天内退还金额13000元,第3期为收到寄回协议当天起45天内退还金额13000元。”胡女士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她没有收到一分钱的退款。
此外,符女士和曾女士均表示,8月份,她们分别与海南科×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解除及保密协议》。
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查询发现,海南科×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某豪,成立日期为2023年1月11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自然人股东为杨某军。
10月23日下午
为了拿回投资款
胡女士、曾女士和符女士
来到位于海口龙华区金贸街道
明珠路的海南科×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在接到胡女士等人的报警后
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金贸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
“退钱。这些钱是我向别人借的,催债人已经找上门,你们不退钱,我怎么办?”胡女士情绪激动,哭着说道。
“我家里有老人生病了,急需用钱,赶紧退钱。”曾女士说。
“电影上映前可以办理退款,钱是可以退给你们的,但是资金有点问题,公司账上没有钱可以退。”一名自称是海南科×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合伙人和负责人的卢姓男子说。
“那什么时候能退?”胡女士气愤地说。对此,卢先生表示具体退款期限他无法给出。
“3名男子可能是推广公司业务员”
“胡女士口中的‘阮某全’是你们的工作人员吗?”记者问。
“阮某全不是我们的工作人员,可能是推广公司的业务员。”卢先生表示,联系胡女士等人的三名男子,都不是他们公司的工作人员,“这三名男子可能是与我们公司有合作的推广公司的业务员。很多推广公司会找我们合作,由业务员联系客户拉业务拿提成。一般是业务员与客户联系,沟通好后推荐客户添加我们公司的企业微信,后续的协议签订和合同寄出由我们公司完成。3名客户投资的钱,目前都已经到公司账户上。”
“和你们合作的推广公司叫什么名字?业务员能否联系上?”记者再次提问。
“和我们合作的推广公司有好几家。”对于推广公司以及业务员的相关信息,卢先生不愿透露。
“你们与推广公司的合同在哪?”在现场,金贸派出所民警问。
“相关材料已经提交给你们派出所一名邓姓警官,因为之前已有其他人报案。”卢先生说。
“这说明被骗的不只我们3个。”胡女士说。
随后,警方将卢先生带回派出所。
10月24日下午,记者接到胡女士的电话。她告诉记者:“已经做完笔录。”29日,胡女士再次致电记者称,她们3人已经委托律师协助处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记者 林道亨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