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不戴头盔,通报单位!一地通告
近日,江苏仪征市交警发布关于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
关于对电动车交通违法
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落实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长效常态管理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仪征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常态化整治。
二、整治内容
对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加装遮阳棚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曝光、通报等。
三、整治措施
1、查处: 通过路面查处、监控抓拍,对有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加装遮阳棚等违法行为的电动车骑乘人员,将依法对其处以罚款或警告。
2、曝光: 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加装遮阳棚等交通违法行为,将收集现场查处照片、监控抓拍照片,定期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公开曝光。
3、志愿服务: 对有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加装遮阳棚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骑乘人员,将组织在路口志愿执勤半小时,配合交警劝导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4、通报: 核实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当事人基本信息,明确姓名、身份证号码、违法时间、违法行为,将通报到所在村庄、社区、单位。
四、其他要求
1、机关、企事业单位(含邮政快递、外卖配送等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加强内部员工电动车驾驶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的宣传教育;
2、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3、阻碍依法执行职务、蛮横无理、拒不配合民警检查的,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仪征市创建办
仪征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15日
来源:仪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