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一男子因为这事拨打110,结果把自己整进了拘留所!
“110”是群众报警和紧急救助的“生命热线”,是极为宝贵的公共安全资源,可有人却企图通过拨打110。
谎!报!案!情!
来达到自己的不良目的,严重影响了110的正常接处警工作。
近日,斜桥派出所接占某某报警称其女友王某某将仓库里的12件衣服盗走,价值4370元。
斜桥派出所接案后,立刻找到王某某对此事进行调查。然而,王某某却表示这12件衣服是占某某让她去仓库拿的,后面两人还一起将衣服送到了客户手中。
那么谁在说谎呢?
为了进一步弄清事实,民警根据王某某提供的时间点,调取监控视频进行比对,发现说谎的竟是报警人占某某。
经调查,前不久王某某向占某某提出分手后,便离开了占某某,占某某一直无法联系到她,于是想到了谎报案情。但法律不是儿戏,110也不是情感热线。
目前,占某某已被海宁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警方提示
谎报、虚报案情属于违法行为,不仅是对警力资源的浪费,更有可能让真正有需要的群众得不到及时的救助。对于谎报警情、案情或无故拨打报警电话等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