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水了?12.3克的黄金戒指“以旧换新”,只拿到5克
澎湃新闻记者 王奕澄
12.3克的黄金戒指在店里进行“以旧换新”,却只拿到了5克的新戒指?黄金店是否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江苏无锡市消保委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起黄金首饰“一口价”的消费套路案例。
2023年11月,无锡消费者吴先生拿着一枚变形的12.3克的黄金戒指去某金店修整,营业员为他推荐了金饰“以旧换新”服务。吴先生挑选了一款标价为5712元的新黄金戒指。回家称重后,他发现新戒指只有5.5克。吴先生认为自己此次的“以旧换新”吃亏了,希望金店退还差价或归还其旧戒指,结果遭到金店的拒绝。吴先生向无锡市消保委投诉。
澎湃新闻注意到,“以克计价”的金饰,是按“金饰克重×当日金价+工费”的计算方式算总价,这类金饰价格相对透明,款式、工艺相对简单,价值重在材质本身;市场上“一口价”金饰是按整件商品定价,卖点主要在创意和工艺。由于特殊的工艺设计,款式新颖,同等重量下,“一口价”金饰的总价往往比按克计价的金饰高。
该金店工作人员表示,吴先生的旧戒指是按当日金价称重回收的,新戒指是按“一口价”标价5712元销售,不按克重销售,因此新旧戒指系等价出售,不存在差价。吴先生认为,店员事先并未明确告知其更换的戒指是“一口价”的黄金。经无锡江阴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已经为消费者退回换购的戒指,由于当时的旧戒指已被回收处理,消费者可至商家处挑选相应克重的金饰,同时支付一定的折旧费。
无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饰品时要注意,要看清楚黄金饰品的品牌、制作工艺、成色、重量和价款等事项,在经计量检定和校准的天平上复称,确认产品重量等信息在相关票据上注明,并索要发票等消费凭证。无锡市消保委公益律师、北京尚公无锡律师事务所主任鞠爱军认为,商家售卖“一口价”黄金饰品并无不妥,但消费者有权知道其购买黄金的克重。销售人员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时,应当主动详细告知商品相关信息,按规定对所售商品进行明码标价,对消费者履行主动告知义务,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