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离婚后仍施暴前妻!男子被判刑
3月19日,因屡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前妻大打出手并恐吓威胁,广东珠海香洲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对被告人张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这是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法院以拒执罪判处刑罚的案件。
这究竟是一起怎样的案件?具有怎样的司法实践意义?香洲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彭帅、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进行了解读↓↓
事件回顾:
2015年1月,小丽和张某结婚,两人共同养育一女,小丽辞职在家,专心照顾家庭。婚姻期间双方时有争吵,张某偶有打骂;
2019年4月,两人离婚,但仍住同一屋檐下。小丽找了份工作,张某时常翻看小丽手机,拳脚相加也变得频繁,甚至追到单位打骂威胁。最终,小丽向香洲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3年10月13日,香洲区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保护令发出后,张某并没有收敛。2023年11月某天,张某到小丽单位吵闹,为避免冲突,小丽乘坐同事的车离开,张某便驾车追逐,逼停小丽后,用棒球棍殴打小丽和司机。张某签收保护令不出一个月,就再次施暴,公安机关果断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然而,张某前脚刚获得自由,后脚就又开始对小丽进行威胁,小丽再次向法院求助;
2023年12月15日,香洲区法院对张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处罚,并以涉嫌犯罪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张某于2024年1月被逮捕;
2024年3月19日,香洲区法院对张某当庭宣判,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量刑是如何考虑的?
彭帅表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拒执罪的法定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本案中,综合考量被告人的行为恶性程度、被害人伤情情况以及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态度等各方面因素,法院认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有期徒刑8个月是合理的,所以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作出了如上的判决。
为何有人会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
彭帅表示,从2008年以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84份,违反比例较低,大约占5%左右。大部分案件在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有违反情况的,在首次训诫后都能停止暴力行为。只有在训诫后再次违反,或首次违反比较严重的,法院才会对其采取拘留。
到目前为止,法院发出了三份拘留处罚,包括本案案例。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是观念上还未转变,对于施暴人来说,他还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司法机关没有权利进行干涉,又或是施暴人没有认识到自身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
另一方面,此前没有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追究刑责的案例,对施暴人来说没有足够强的震慑效果。
施暴者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被追究刑责,释放怎样的信号?
彭帅表示:
通过这个案例想让全社会知道,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是一纸空文,是能落到实处,可以实实在在保护受害方的权益 。
家庭暴力从来都不是家务事,也不是家庭纠纷,法律不是儿戏,只要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必须要受到严惩,绝不姑息。
服刑出狱后,还需对施暴者进行怎样的关注?
李明舜称,首先我们应该相信,通过8个月的改造,行为人会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吸取教训,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同时在刑满释放后,司法行政机关或社区安置帮教过程中,也应对其进行心理矫治、法制教育,特别是反家庭暴力法的教育。另外,也应该对受害人给予适当的帮助,或心理救助措施。
人身保护令制度,如何更有效?
2016年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确立了一项重要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法院共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0917份,而这项制度在实际司法实践中仍面临着一些障碍。
为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最大限度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2022年7月15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也是最高法针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出台的首部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发布以来,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数量呈现明显上升趋势。
今年两会期间,最高法报告显示,2023年各级法院发出各类人身安全保护令5695份,同比增长41.5%。
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综合《新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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