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逆行,过路司机报警!男子:没出过门
5月4日晚,高速交警下板城大队接到多名过路驾驶人报警称:一辆白色面包车在承秦高速承德方向40公里附近第一车道逆向行驶。随即,指挥中心立即通知巡逻民警赶往现场。
在民警赶往现场期间,逆行车辆已自行掉头返回,万幸的是未引发交通事故。随后,民警在黄杖子收费站将其查获。
据了解,驾驶人马某刚买新车不久,本打算驾车前往宽城,但因不熟悉路线,加之买车后未上过高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逆行了,直到不时有车辆迎面驶来,自己才意识到逆行了。马某紧急停车后调转方向,原路返回驶离高速。
随后,民警将驾驶人马某带回宽城收费站,对驾驶人进行了安全教育,并对其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法律法规
高速公路上车流大、车速快,逆向行驶是极度危险的,极易迎面撞击正常行驶的车辆,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造成车毁人亡,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