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入湘江射鱼 9人“翻船”
本文转自:株洲日报
“三宝”潜水射杀河鱼的作案工作。 通讯员供图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刘娜) 随着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的持续推进,湘江流域鱼类的数量逐渐增加,仍有个别人在舌尖欲望和经济利益双重诱惑下,动起潜水射鱼等非法捕捞的坏心思。5月28日,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向媒体通报称,已成功摧毁3个潜水射鱼犯罪团伙,抓获熊某、刘某胜等9名犯罪嫌疑人,扣押潜水服5套、射鱼枪15把、摩托艇1台、汽车5辆,收缴渔获物50余公斤。
事情还得从2023年12月中旬说起。森林公安在调查走访工作中获取了一条重要线索称,湘江株洲段附近有一个绰号“三宝”的男子喜欢潜水射鱼。由此,森林公安民警决定以“三宝”为突破口开展侦破工作。经过几个月的深挖扩线,掌握了“三宝”等人的犯罪证据。
经过周密部署,森林公安组织天元、芦淞、董家段3个分局统一行动,将正在湘江水域株洲段进行潜水射鱼的熊某(绰号“三宝”)、刘某胜、雷某及其他涉案人员一举抓获归案。
经查,2023年以来,株洲籍男子熊某伙同刘某胜、雷某多次结伙在株洲湘江段射鱼。为了逃避打击,3人分工合作,一人潜水射鱼,一人岸上放哨,一人搞接应。作案后,潜水者选择另一地点隐蔽上岸撤离。
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继续扩大战果,将胡某某也抓获归案。胡某某先后多次驾车前来株洲,选择偏僻地段潜水射鱼。
熊某交代说,他自20世纪90年代起就喜欢射鱼,曾开过河鱼馆并射过一条重达90公斤的湘江“鱼王”,在当地小有名气。长江“十年禁渔”规定实施后,他仍偷偷摸摸在湘江中捕捞野生鱼。
据了解,长江“十年禁渔”规定禁止以下7类事项:严禁电鱼、毒鱼、炸鱼;严禁渔水域禁止所有生产性捕捞;禁止利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锚(挂)鱼、可视钓、遥控等设备垂钓,禁止利用船舶、排筏、浮动平台等工具垂钓,禁止在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垂钓,禁止在跨江大桥上垂钓;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电捕设备、迷魂阵、桩张网、地笼网等禁用渔具;禁止销售、收购、运输、经营、加工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止在广告媒介、电商平台、店铺标示标牌等各类媒介发布涉及经营非法渔获物的广告内容;禁止向天然水域投放外来物种、杂交种等水生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