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好了做朋友 喝多了做夫妻”标语,合适吗?
本文转自:泰州日报
烧烤店宣传标语修改前。小辛供图
“喝好了做朋友 喝多了做夫妻”标语,合适吗?
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整改
本报讯(记者 鲍仁 见习记者 小辛)近日,有市民反映,位于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绿地世纪城小区西门的某烧烤店内墙上贴有“喝好了做朋友 喝多了做夫妻”的宣传标语。“我家的小朋友看见以后,一直追问我这是什么意思,我都不知道怎么解释。公共场所贴这样的标语,太不合适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处理。”
为此,记者向市场监管部门咨询,此类标语是否有违相关规定。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管局新城分局工作人员说,我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喝好了做朋友 喝多了做夫妻’这句宣传标语,属于其中‘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且张贴在公共场所,影响很不好。我们知道情况后,第一时间去往现场,发现确有其事,立即责令整改,店主当场撤下该标语。”
该烧烤店店主表示,以前觉得这是一句比较幽默的话,特意张贴上墙,并以此招揽顾客,经市场监管部门的提醒,以后不会再犯类似错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