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借钱要不回才知对方是未成年人,这笔钱谁来还?看看吧
好心借钱给同事交房租,对方却久久没有还钱,一番询问后得知对方已经离职,还是未成年人。这笔借款还能追回吗,应当由谁支付?日前,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这笔借款从法律上来说行为是否有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承担什么责任?该案判决回答了这些问题。借钱给同事交房租,对方没还钱悄然离职“姐姐,我这个月工资还没发,房东催着交房租,你能不能借我点钱,过两天发工资我立马还你。”朵朵(化名)犹豫再三,发了条语音给章某。“没问题,要多少,转给你还是直接转给房东?”热心爽快的章某对厂里新来的这个小姑娘很是照顾,一口答应。“房租和中介费,大概要3500元。”朵朵语气中带着些不好意思。章某拿到房东和中介的联系方式,顺带帮着朵朵砍了砍价,向房东、中介支付了3033元,解了朵朵的燃眉之急。可是两个月过去,朵朵一直没提还款的事情。章某自己也需要用钱,于是向朵朵提出还款。“姐姐,下个月发工资之后一定还你。”朵朵回复。再等月余,章某还是没收到还款,一番询问后得知,才知道朵朵已经从厂里离职了。张某进一步询问后得知,朵朵居然是未成年人,她入职时的身份证是伪造的。随后,章某又向朵朵发了多条信息催促还钱,但朵朵仿佛“人间蒸发”,不再回复任何消息。法院:民事行为无效,应返还取得的财产无奈之下,章某查到朵朵的真实身份信息后,将朵朵及其父亲起诉至江宁开发区法院,要求归还借款3033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在案证据,可以认定章某与朵朵就3033元成立借贷法律关系。该借款发生时,朵朵还没满十六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未征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向章某借款,该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状况不相适应,属于无效民事行为。而朵朵的父亲作为监护人未明确追认,故该法律行为无效,朵朵应返还因其无效民事行为取得的财产。朵朵的父亲未尽到监护责任,其与朵朵均应承担民间借贷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据此,法院作出判决,令朵朵向章某偿还3033元,先从朵朵本人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朵朵的父亲支付。>>律师说法未成年人借钱应向父母说明“当前,涉及未成年人的民间借贷案件快速增多。未成年人如有资金需求或对外支出,首先应评估是否超出了法律规定范围或合理范围。”江宁开发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徐璐璐表示,如超出合理范围,应先行向父母说明,切勿自行借款或直接对外支付。徐璐璐提醒,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亦应在日常生活中注重引导孩子形成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并及时关注子女的生活需求和思想动态。对于已经发生的借款,监护人应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及时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