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酒店洗澡被陌生男开门,岂是一句“误会”能了事
来源:极目新闻又是一起心惊肉跳的住酒店“被开门”事件。6月3日,河南信阳某酒店,一名女子刚洗澡还未穿衣时,酒店员工竟带着一名醉酒男子打开了她的房门。酒店工作人员称是误会一场,只因男子喝多了,报错房间号,服务员见敲门没人答应,就帮忙开了门。网友对这种解释并不买账。住酒店“被开门”事件为何一再发生?这类事件,也远非一句轻描淡写的“误会”就能了事的。不解:所谓“误会”为何一犯再犯?酒店“被开门”事件见诸报道的,不算少数。更令人生惧的是,不少报道里也提到,不少“被开门”事件背后,都有醉酒男子的身影。比如,上月就有“女子住酒店深夜遭两醉酒男刷开门”的报道。不能理解,为何在酒店早已施行实名制入住的当下,仍有无需身份证明就可开门情况的发生?不能理解,为何哪怕是醉酒状态,哪怕性别有异,都能不经信息核实,轻易帮忙开门?更令消费者无奈的,是维权往往遇困。出门在外,行程不长,要想继续维权,就得费时费力。这也使一些消费者最终选择了息事宁人。麻木:个别酒店轻描淡写的态度让人心寒出门在外,酒店是“第二个家”。守护消费者的隐私安全,不随便给其他陌生人开门,本是酒店必须履行的职责。可为什么酒店房间这扇“家门”,能一次次错误地被打开?归根结底,无非以下几个原因:酒店管理上的漏洞。例行检查上,重点检查内容多为是否登记入住旅客信息,是否“一人一证”,是否违反“实名、实情、实数、实时”。而“被开门”,则往往被忽略掉了。比如,工作人员原本应与前台核对信息后再开门,就这么难吗?处罚上的模糊,让酒店有恃无恐。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具体赔多少?似乎还未有明确规定。吃准了消费者不一定会花上更多时间和精力维权,摆着一副“虱子多了不怕咬”的态度,难免加重了酒店对相关方面安全管理错漏的轻忽、随意。难免让酒店事后轻描淡写地用“误会”“装了监控很安全”的说辞,麻木地回应。整治:对频频“被开门”该重拳出击了酒店口中的“误会”,导致的是住客的隐私、财产乃至人身安全失去保障。“被开门”事件伤害的,不仅是旅客的安全感,还是对整个行业的信任。对酒店方和相关协会来说,该坚持将保护客人的隐私和安全作为首要责任来看待,明确客房服务流程,绝不能忽视甚至认为“无事发生”。主管部门更应重视此类问题,严查严管,重拳出击。能否引入“黑名单”制度,给其他酒店以警醒?否则,酒店消费者遭遇的下一次“被开门”,恐怕不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