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正常批评当诽谤

本文转自:新华日报

最近,一则网友吐槽餐厅遭到巨额索赔的案件,引发关注。朱某发微博批评一高端餐厅存在装修材料低端、餐具廉价、食材不新鲜等问题,餐厅认为朱某恶意评价致其经营受损,索赔9万余元。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审理认为,朱某没有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存在侮辱、诽谤行为,驳回餐厅诉求。

一些商家只愿接受好评,对正常批评百般排斥。此案判决表明,商家对公众评价应有一定的容忍义务,只有虚心接受消费者的建议和批评,提升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才能赢得消费者的青睐。 孟亚生/文 洪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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